(2015)郴苏诉执异议字第22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22
案件名称
胡湘玲与陈圣良执行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郴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圣良,董贵牙,彭友兰,张盛良,朱英,陈培林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二十七条
全文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郴苏诉执异议字第22号案外人胡湘玲,女,1955年9月22日出生,汉族。申请执行人陈圣良,男,1966年8月6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董贵牙,男,1973年5月3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彭友兰,女,1974年3月27日出生,汉族。(未到庭)被执行人张盛良,男,196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朱英,女,1975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未到庭)被执行人陈培林,男,1952年5月4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陈圣良与被执行人董贵牙、彭友兰、张盛良、朱英、陈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胡湘玲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案外人胡湘玲称:苏仙区法院在执行申请人陈圣良与被执行人董贵牙、彭友兰、张盛良、朱英、陈培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误将其所有的位于郴州市南塔路6号产权证号:郴房字X**号的房产,当做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故申请人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中止对申请人所有的房产的执行。案外人对以上理由提交下列证据:证据①、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拟证明陈培林与胡湘玲于2009年5月20日离婚,位于郴州市南塔路6号产权证号:郴房字X**号的房产归胡湘玲所有。申请执行人陈圣良委托代理人卢石高辩称,1、异议人都不知道异议这个事,存在虚假异议。2、本案法院查封房产是登记在陈培林名下,法院查封其财产,并没有错。3、异议人提出的事实与理由不成立,异议人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协议约定不符合物权法规定,不过户的理由不能对抗查封陈培林房产的理由。4、异议人称房子没有变更登记是由于两个女儿吸毒,不敢过户,理由不正当,(1)、《离婚协议》有约定房子归胡湘玲所有,其可以直接变更到自己名下,而不需要变更至其女儿名下。(2)、该房屋查封近三年时间,其应完全知晓该房子已经查封,但一直未提异议,不符合情理。故请求驳回异议人的全部异议请求。申请人对以上理由没有提交证据。被执行人董贵牙、张盛良、陈培林到庭参加诉讼,对以上理由没有提交证据。董贵牙、张盛良委托王清光作为其代理人。彭友兰、朱英、未到庭及举证。本院查明,本院于2013年7月23日第一次对位于郴州市南塔路6号,产权证号:郴房字X**号,所有权人登记为陈培林的房产进行了查封。2015年6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续查封。2009年5月20日陈培林与胡湘玲在郴州市苏仙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主要内容为:男方陈培林自愿给女方胡湘玲人民币50万元,住房两套(住宅公司郴房私字XXX一套,德雅公寓郴房私字000XXXX一套)。协议离婚后,胡湘玲因故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2013年7月23日,本院因(2013)苏诉执字第27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查封被执行人陈培林名下的房产,其中包括异议人所提出的位于郴州市南塔路6号产权证号:郴房字XX**号的房产。本院认为,夫妻之间的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形式,在平等、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对婚后共有财产归属作出的明确约定。此种约定充分体现了夫妻真实意愿,系意思自治的结果,应依法予以保护。故就法理而言,亦应纳入非依法律行为,即可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范畴。因此,当夫妻婚后共同取得的不动产物权归属发生争议时,应当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是否有效,有无涉及第三人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宜以产权登记作为确认不动产权属的唯一依据。只需充分证据足以确定该不动产的权属状况,且不涉及第三人利益,就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离婚分割协议履行,优先保护事实物权人。就本案陈培林与胡湘玲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有效。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在2009年5月20日,而陈培林为张克俭担保还款是在2009年8月16日,是在陈培林与胡湘玲离婚后发生的,不存在规避债务的行为,故不涉及第三人利益。胡湘玲的异议成立,应对位于郴州市南塔路6号产权证号:郴房字XXX**号的房产解除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中止对位于郴州市南塔路6号房产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 判 长 王小明审 判 员 吴煜斌人民陪审员 邓细艾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肖旻炜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