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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湟上民初字第00160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原告童某某诉被告汪某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湟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湟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童某某,汪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湟上民初字第00160号原告童某某,女,1986年10月生,汉族,农民。被告汪某某,男,1983年5月生,汉族,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童某某诉被告汪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童某某于2015年7月18日意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圈旭东代理审判员  王 杰人民陪审员  甘成发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马晓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