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湟上民初字第00160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原告童某某诉被告汪某某离婚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湟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湟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童某某,汪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湟上民初字第00160号原告童某某,女,1986年10月生,汉族,农民。被告汪某某,男,1983年5月生,汉族,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童某某诉被告汪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童某某于2015年7月18日意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圈旭东代理审判员 王 杰人民陪审员 甘成发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马晓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