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沙法民初字第06953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6-01-21
案件名称
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
全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沙法民初字第06953号原告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镇中柱村草天房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75929083-2。法定代表人李广宁,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洪,男,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员工,住重庆市渝北区。被告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中华城大厦6楼,组织机构代码10432686-5。法定代表人孔令敏,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赵涛,男,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原告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正独任审理,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洪、被告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涛到庭参加了诉讼。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3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称,2012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塔机租赁合同,约定被告租赁原告塔机一台,租赁费标准为每天310元,安拆费15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将塔机安装至被告指定的地点并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被告通知原告2013年6月15日前的租赁费及安拆费由被告支付,2013年6月15日后的租赁费到冲力劳务公司处领取。2014年7月31日,该塔机使用完毕,冲力劳务公司已经付清了其后的全部租赁费,但被告仍欠原告19830元。现要求被告支付塔机租赁费19830元。被告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辩称,因目前被告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不上,致使原告的诉请无法得到确认,被告需一定的时间去核实原告诉称的尾款。经审理查明,2012年,原、被告签订塔机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原告)出租给乙方(被告)塔机一台,租金单价每天310元,每台安拆运输费15000元;塔机从安装调试完毕开始按天计算租金;本合同司法管辖权为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为被告安装了塔机,并通过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验,被告随即将塔机投入使用。从2012年12月5日到2013年的6月15日期间,双方结算后租赁费共计74830元,被告陆续向原告支付了租赁费55000元,尚欠原告租赁费19830元。在租赁合同实际履行中,从2013年6月15日后,原告的租赁费用转由其他公司支付。2014年7月31日塔机拆除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尚欠租赁费19830元未果,遂起诉来院,要求判如所请。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供的塔机租赁合同、塔机启用通知单、安全检测报告、拆卸告知书、租金结算表、银行客户交易回单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在案证明。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已经本院审查,其证明力可以认定。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塔机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已实际履行,应属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按约向被告提供了塔机,被告使用后虽支付了部分租金,但仍欠原告租赁费19830元,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租赁费的请求符合双方约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抗辩理由无相应的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租赁费19830元。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6元,减半交纳14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被告河北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部分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重庆松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自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审判员 王正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肖荡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