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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长经开执字第57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2

公开日期: 2016-07-26

案件名称

周会林等与周立伟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会林,梁桂兰,周立光,周丽荣,周立波,周丽华,周立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长经开执字第572号申请执行人周会林,现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申请执行人梁桂兰,现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被执行人周立光,现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被执行人周丽荣,现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被执行人周立波,现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被执行人周丽华,现住长春市新立城水库农民区。被执行人周立伟,现住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申请执行人周会林、梁桂兰与被执行人周立光、周丽荣、周立波、周丽华、周立伟赡养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周会林、梁桂兰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次终结(2008)长经开民初字第102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申世永审 判 员  张文军代理审判员  黄国丽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书 记 员  吕 昆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