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456号
裁判日期: 2015-09-02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邓某与涂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456号原告邓某。被告涂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邓某诉被告涂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邓某于2015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邓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邓某承担。审判员 罗守环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王 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