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雨民一初字第001634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09-18
案件名称
刘红蕾与许克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红蕾,许克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雨民一初字第001634号原告:刘红蕾,女,1962年3月6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周孟成,安徽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卫爱辉,安徽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许克平,男,1972年8月22日生,汉族。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刘红蕾与被告许克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本案被告许克平下落不明,依法进行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袁 媛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阎佳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