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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陂李民初字第00091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仰山庙村村民委员会与武汉世纪巨能风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李民初字第00091号原告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仰山庙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仰山庙村。负责人石锦,该村民委员会主任。委托代理人黄运波,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被告武汉世纪巨能风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三号嘉园大厦1幢10层12号。法定代表人陈立春,该公司负责人。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仰山庙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武汉世纪巨能风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仰山庙村村民委员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诉讼费,亦未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武汉市黄陂区李家集街道办事处仰山庙村村民委员会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李迎久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吴立军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