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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无民一初字第01039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陈旭梅与赵先刚扶养费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无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为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旭梅,赵先刚

案由

扶养费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无民一初字第01039号原告:陈旭梅,女,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委托代理人:章进宏,安徽方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赵先刚,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县。原告陈旭梅诉被告赵先刚扶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黄建平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审理,由于被告赵先刚外出下落不明,转为普通程序,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旭梅及其委托代理人章进宏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赵先刚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旭梅诉称:原告于1999年5月4日与被告按照风俗习惯在北京举行婚礼,2012年6月26日补办了结婚证,夫妻感情和睦。自2013年9月,原告被查出患隐球菌性脑膜炎,双目失明,被告便不再理会,医疗费、生活费无着落,生活不能自理。诉请判决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扶养费1500元。原告陈旭梅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一、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二、人口信息查询单,证明被告身份信息及主体资格。三、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四、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院证明,证明原告自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1月10日共住院21天,诊断为隐球菌性脑膜炎,需要不断治疗的事实。被告赵先刚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答辩、质证,亦未提供证据。本院结合原告陈旭梅的举证意见,经审查,其所提交的四组证据均符合证据特征,具有证明力,本院予以确认。本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认定,查明事实如下:原告陈旭梅和被告赵先刚于1999年5月4日在北京按照风俗习惯举行婚礼,2012年6月26日两人补办了结婚登记。2013年12月19日,原告入住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诊断为:隐球菌性脑膜炎,医生建议:1、院外继续口服用药;2、定期腰穿,监测颅内压、脑脊液常规、隐球菌计数等指标;3、不适随诊。原告现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庭审中,原告述称,自与被告在北京举行婚礼后,随被告在北京生活,被告从事木工装潢,一般每月收入六、七千元,夫妻感情和睦,但自原告因患病导致双目失明后,便对其不再理会,现原告生活无着落,亦不能自理。原告遂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给付生活费、护理费1500元。另查明:根据安徽省统计局统计,2014年度,安徽省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798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16元/年。本院认为:夫妻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原告陈旭梅患隐球菌性脑膜炎致眼睛失明,被告赵先刚理应更加关心、体贴和照顾原告的生活起居。被告逃避夫妻应尽的义务,既违反了婚姻法,也有悖道德。被告赵先刚长期在北京从事木工装修工作,根据其收入情况,原告主张按照665元/月(7981元/年÷12)的标准给付生活费,按照826.33元/月(9916元/年÷12)的标准给付护理费,两项合计每月给付扶养费1500元,请求合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赵先刚应于原告陈旭梅起诉之日起予以支付。综上,为维护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赵先刚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陈旭梅2015年度扶养费13500元(2015年4月—2015年12月),以后每半年给付一次,1月31日前给付9000元,7月31日前给付9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元(陈旭梅已预交),公告费600元,合计680元,由被告赵先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何 平审 判 员  黄建平人民陪审员  赵艳生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丁江涛附件:本判决引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