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建执字第0069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杨振君申请执行张旭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建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振君,张旭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建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建执字第00692号申请执行人杨振君.被执行人张旭东。本院在执行杨振君申请执行张旭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依据(2014)建民初字第00838号民事判决书。因杨振君撤销申请执行(2014)建民初字第00838号民事判决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2014)建民初字第0083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审判员 张守臣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 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