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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建执字第0069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杨振君申请执行张旭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建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建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振君,张旭东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建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建执字第00692号申请执行人杨振君.被执行人张旭东。本院在执行杨振君申请执行张旭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依据(2014)建民初字第00838号民事判决书。因杨振君撤销申请执行(2014)建民初字第00838号民事判决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十七条,第(一)项,裁定如下:(2014)建民初字第0083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审判员  张守臣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 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