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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包青民初字第1498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6-04-18

案件名称

原告任建国诉被告王小杰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包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建国,王小杰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包青民初字第1498号原告任建国,男,197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委托代理人李宁萍,包头市148协调指挥中心第二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王小杰,女,1972年4月9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原告任建国诉被告王小杰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2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袁丽云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任建国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宁萍,被告王小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任建国诉称,原告有一套购买包头市石拐区马场某小区的楼房安置合同(银行押金条),被告要求购买该安置房屋,原告将该安置手续交给被告,被告交给原告8000元,后被告反悔不想购买该安置手续,原告退还被告6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该安置手续找不到为由拒不返还该安置合同。现原告诉至法院,请求:1、被告归还原告购石拐区马场某小区的手续(银行押金条);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被告王小杰辩称,对事实理由不认可,手续是原告自己丢失的,与被告无关,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范振华介绍,于2011年10月2日签订了位于马场某小区房屋所有权转让协议1份,协议签订后被告支付给原告30000元现金,其中10000元是购房定金,20000元是好处费,原告给被告出具了收条一张。另查明,马场某小区系石拐区政府棚户区改造房屋,只有石拐区居民才享有该项政策,一人只能登记一套住房,必须在本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或社区办理登记。原被告双方协议转让的房屋是以任某某名义登记的。原告任建国称原被告协议转让的房屋是白天荣口头委托其出卖的,白天荣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询问笔录中称,原被告双方协议买卖的房屋是白天荣出钱购买借用其小舅媳妇任某某的名字登记的,因自己做生意急用钱,就委托原告任建国将该房屋出卖。被告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因未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便向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后,被告所交购房款全部退回,公安局针对20000元好处费进行了调解,经调解,白天荣为被告打下12000欠条,原告为被告打下8000元欠条,后原告在归还6000元后,又为其换成2000元欠条。因白天荣打下欠条后未实际履行,原告尚欠2000元也未履行,王小杰又将任建国起诉至本院,要求任建国返还好处费14000元和违约金10000元,经本院一审,判决任建国返还王小杰14000元,并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任建国不服,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并由任建国返还王小杰2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现任建国将王小杰诉至法院,要求王小杰归还任建国购石拐区马场某小区的手续,包括1、包头市石拐棚户区拆迁改造某安置区项目指挥部于2011年1月19日出具的编号为:(09)BBNO0006XXXX的内蒙古自治区单位资金来往收据1份;2、石拐区白狐沟街道办事处于2011年1月19日出具的购房资格审查证明1份。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予认可,称协议签订后只收到过原告交给的一张10000元的收据1份现已退还给原告,并未收到过原告所称的购房资格审查证明。庭审中,范振华作为被告提供的证人出庭作证,范振华陈述了双方购房、退房经过,并证明任建国从王小杰处收回1万元银行抵押条1张、白天荣与别人签订的协议1份、2万元的银行收据2张办理房屋过户,任建国没有办成,就将上述手续及购房资格审查凭证1份都交给了自己,因自己不慎,于2013年8月份丢失。原告对范振华证明自己丢失票据的证人证言认可,对其他证言认为与本案无关不发表质证意见。被告对范振华的证人证言认可。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在案为凭。本院认为,原告任建国要求被告王小杰返还石拐区马场某小区的手续举证不足,不予支持,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任建国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袁丽云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何 淼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