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襄州黄集民保全字第00003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周元文与周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襄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周元文,周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全文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襄州黄集民保全字第00003号原告周元文。被告周波。原告周元文诉被告周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元文于2015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划拨被告周波的银行存款10000元。并提供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告周波的银行存款10000元。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胡喜兵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谭红真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