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1439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余建军诉叶新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赤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1439号原告余建军被告叶新周本院在审理原告余建军诉被告叶新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余建军于2015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余建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余建军负担。审判员 钟 声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饶志琨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