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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蓬执字第878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0-09

案件名称

李中光与张学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1)蓬执字第878号本院在执行李中光与张学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查明,张学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学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