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武东开风民商初字第00079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2-11
案件名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武东开风民商初字第00079号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被告: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9622.50元,由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蔡丽红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贺元帅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