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祁民破字第00001-5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09-29

案件名称

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祁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门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祁民破字第00001-5号2013年12月16日,申请人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被申请人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要求该公司破产还债为由向本院申请对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14年元月2日裁定受理。本院查明:2014年3月2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报了债权申报情况,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70户债权人申报71笔债权(不含职工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17802092.49元,因涉及巨额民间借贷款项需要审计甄别,会议对债权未予核查;会议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2015年9月15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申报的债权予以核查,表决通过了债权表,确认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等69位债权人的债权,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债权成立的共68户,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08701695.45元,其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5户,总额为人民币50,077,947.00元;税收债权1户,总额人民币438773.18元;普通债权共62户,总额为人民币155,497,664.55元;对编入债权表内的债权,债权不成立的共1户,系普通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47528966.09元;另据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共67户,总额为人民币2,687,310.72元;会议通报了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成立,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经济开发区华扬园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6687200元,经营范围为金银花新品种引进、试种、园林;农副产品加工、销售。自2013年10月起,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停产歇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安徽宝申会计师事务所受破产管理人委托对债务人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民间借贷款项分别进行专项审计,财务状况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元月2日,债务人账面资产为215814490.01元(其中含待处理流动资金净损失67258652.56元),负债总额为208701695.45元,实收资本36687200元。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破产管理人委托对债务人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资产价值评估,评估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元月2日,债务人拟破产清算的整体资产价值总额人民币132205400元,账面资产中待处理流动资金净损失67258652.56元,评估确定为0。综上,债务人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亏损-76496295.49元。本院认为,债务人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被申请人安徽省祁门“黄山药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吴建军审判员谢乐年审判员程琳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叶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