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丽民初字第3175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09-19
案件名称
刘一×与刘二×抚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一×,刘二×
案由
抚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丽民初字第3175号原告刘一×。委托代理人倪伟,天津玛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二×。原告刘一×与被告刘二×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倪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刘二×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刘一×诉称,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女刘三×。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08年8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约定女儿由被告抚养。离婚前,双方就已经长期分居,孩子自出生后一直随原告生活,离婚后,被告刘二×违反调解协议,对孩子不管不问,孩子依然由原告抚养。后原告带孩子回内蒙古老家与原告的母亲一起共同生活至今。离婚七年来原告独自照顾女儿的生活、学习,而被告刘二×从未尽过做父亲的责任,由原告抚养女儿更有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成长,现如今女儿刘三×初中入学,因被告刘二×不给办理户口,导致孩子无法入学。故原告起诉要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双方婚生女刘三×为原告刘一×抚养;2、被告刘二×给付2008年8月至今的抚养费35000元整;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刘一×向本院提供了下列证据:一、(2008)丽民初字第3253号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拟证明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协议离婚后婚生女刘三×由被告抚养;二、刘三×书写的声明1份,拟证明刘三×一直随原告生活,被告未尽抚养义务;三、刘三×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拟证明刘三×与原、被告之间的亲属关系;四、通辽市科尔沁区解放小学出具的证明1份及通辽市科尔沁区施介街道办事处博艺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1份,拟证明刘三×的学习及生活情况;五、原告的母亲与刘三×之间的录音视频1份,拟证明刘三×在视频中表述一直和原告共同生活,今后也愿意和原告一起生活。被告刘二×未提出答辩意见,亦未向本院提供证据。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年××月××日生育一女刘三×。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8月13日经本院调解离婚,协议中确定刘三×随被告生活。原、被告离婚后,刘三×也一直随原告在内蒙古老家生活并由原告父母帮忙照看,原告长时间无法与被告联系,被告并没有尽到协议中被告所应履行的抚养义务。庭审中,原告表示,刘三×一直随原告生活已经和原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并且因为上学需要户口等问题以及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要求变更刘三×随原告生活。并提出撤回要求被告刘二×给付2008年8月至今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上列事实有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当事人陈述证明属实。本院认为,原、被告协议离婚时,虽然约定婚生女刘三×随被告生活,但实际生活中婚生女刘三×一直随原告生活,被告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抚养义务,考虑到刘三×长期与原告生活,已形成了稳定的生活及学习环境,刘三×也表示愿意随原告生活;另外,被告也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抚养义务,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放弃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属于原告自行放弃权力,本院予以照准,但并不妨碍今后子女另行主张权利。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原告刘一×与被告刘二×之婚生女刘敬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随原告刘一×生活,由原告刘一×抚养。案件受理费675元、公告费300元,合计975元,由被告刘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曹绪章代理审判员 于广生人民陪审员 罗松玉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李 健本判决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当另行起诉。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第二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第三项: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