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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遵民初字第04005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肖广瑞、崔井友等与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遵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遵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肖广瑞,崔井友,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

全文

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遵民初字第04005号原告:肖广瑞,农民。原告:崔井友,农民。被告: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王久国,该村民委员会主任。原告肖广瑞、崔井友与被告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高凤田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9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肖广瑞、崔井友,被告法定代表人王久国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肖广瑞、崔井友诉称:2009年二原告在张华林承包的张七各庄村修建自来水工程中干活,当时被告因资金紧张,未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给付原告工资款。后经多次讨要,被告仍然未给分文。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工资款22000元,并按约定给付利息。被告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辩称:原告所诉被告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欠原告工资款22000元属实,但因被告没钱所以一直没有给付原告。被告同意给付所欠原告工资款,但不同意给付二原告利息。本院归纳的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应该支付其所欠原告22000元工资款及利息。一、原告肖广瑞、崔井友主张:2009年4月被告雇佣原告给村安装自来水工程当小工,共欠原告工资款22000元,但工程完工后被告因资金困难对所欠原告工资一直拖欠至今。原告为支持其主张,提交如下证据:证据一、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王久国为原告出具的证明材料一份,用以证明被告欠原告工资款22000元;证据二、证人王某出庭作证,内容为:证人与原告没有关系,证人现任张七各庄村党支部书记。2009年证人村里安装自来水,因村里没钱欠小工费22000元;证据三、2015年4月24日张七各庄村村民代表会会议记录复印件一份,用以证明被告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欠原告工资款22000元的事实,村委会委员及村民代表均知情。经质证,被告认为:关于证据一、二,没有异议;关于证据三,没有异议,原来村委会欠原告工资款27000元,上任村委会主任王荣代表村委会给付了5000元,现在村账上还欠22000元。经质证,原告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二、原告肖广瑞、崔井友主张:当时双方约定完工后给钱,没有约定利息,但当时被告村主任王荣口头答应给利息,现在王荣已经去世,没有证据提供法庭。被告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主张:当时是说完工后给钱,没有约定利息,现在二原告和村里要利息,村里不给他们才起诉的。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被告在本村安装自来水工程时雇佣二原告组织工人干活,共欠原告工资款22000元,工程完工后,因被告资金紧张未与原告进行结算,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王久国为原告出具内容为“证明我村村委会欠张华林在我村自来水修建过程中,欠崔井友、肖广瑞等人工资款共计:22000元(贰万贰仟元整)特此证明张七各庄村主任:王久国2015年7月5号”的证明材料一份。本院认为:当事人一方提供劳务的另一方应支付劳务报酬。2009年4月原告组织工人为被告修建自来水工程提供劳务,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工资款22000元,有被告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王久国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证实,且被告对以上事实予以认可,故原告主张被告欠其工资款22000元,本院予以确认。原告要求被告给付其工资款的诉讼请求,理据充足,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告原村委会主任王荣应允给付其拖欠工资的利息,但未向法庭提供证据且被告不予认可,故原告的该主张不予支持。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肖广瑞、崔井友工资款22000元。二、驳回原告肖广瑞、崔井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175元,由被告遵化市堡子店镇张七各庄村村民委员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凤田二○一五年九月十五书记员  王继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