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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咸中刑初字第00035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赵刚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咸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刚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咸中刑初字第00035号公诉机关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刚,无业。1996年6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9年6月4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201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15年1月25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渭城区看守所。辩护人熊任农,陕西咸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咸检刑诉(2015)第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刚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5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6月23日、2015年8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彭涛、杨卫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刚及其辩护人熊任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因所谓办廉租房3000块钱的事情,2015年1月22日在位于咸阳市渭城区双泉村四组被告人赵刚其母亲王某家中,赵刚与其母亲王某及家人发生冲突。同年1月24日下午,赵刚再次来到其母亲王某家时,其弟被害人赵某戊(男,殁年43岁)与其发生口角,进而发展为相互厮打,期间赵刚用随身携带的铁质“锭子芯”在赵某戊身上乱捅,致赵某戊头部、胸部及腹部等多处损伤,造成肺动脉破裂引起心包填塞导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后经咸阳市急救中心120送往咸阳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戊系肺动脉破裂致心包填塞死亡”。当日晚,赵刚在其朋友陪同下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大案中队投案。公诉机关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被告人的供述等,据此认为被告人赵刚因所谓办廉租房3000元的事情,与其母亲及家人发生冲突。之后赵刚再次来到其母亲王某家时,其弟被害人赵某戊与其发生口角,进而发展为相互厮打,期间赵刚用随身的铁质“锭子芯”在赵某戊身上乱捅,致赵某戊头部、胸部及腹部等多处损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赵刚当庭对起诉书指控其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提出被害人赵某戊先将他打倒后,他才用纺织机锭芯戳赵某戊的。被告人赵刚的辩护人熊仁农提出,被告人赵刚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赵刚有让证人赵某甲拨打“120”急救电话的行为。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22日晚,被告人赵刚在咸阳市渭城区双泉村四组其母亲王某家中,因办理廉租房退款之事与其母王某及家人发生争执,过程中被告人赵刚将其母王某手腕处捏伤。同年1月24日下午,被告人赵刚再次来到其母王某家中,后其弟即被害人赵某戊(男,殁年43岁)嫌被告人赵刚不孝顺父母,为此二人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期间被告人赵刚用随身携带的铁质“锭子芯”(纺织机锭芯)在被害人赵某戊胸部、腹部等处连戳数下,致被害人赵某戊受伤后倒地,被告人赵刚见状让人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后被害人赵某戊被送往咸阳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日,赵刚向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投案。后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戊系肺动脉破裂致心包填塞死亡。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经当庭质证的下列证据证明:1、咸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明,2015年1月24日16时32分,证人王某(电话号码151××××5226)报警称两个孩子打架,其中一人昏迷,已经拨打“120”急救电话;17时24分又电话称大儿子把小儿子用刀捅伤,伤者现在二院(咸阳市中心医院)抢救。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于2015年1月24日对该案立案侦查。2、证人王某的证言证明,2013年时,大女儿赵某丁的丈夫陈某说能办廉租房,她和老伴赵某乙就想着给赵刚办套廉租房,之后她给了陈某3000元钱让其办廉租房。后来陈某说办不了并说要将3000元钱退回来,这时赵刚知道这事后就说那3000元钱是他给的。2015年1月22日晚赵刚来到她在双泉四组的家中向她要这3000元钱,她不给赵刚就骂她:“不要脸”、“你咋还不死”等话语,还拉着她的手要拽倒她。后来她打电话叫来大女儿赵某丁和女婿陈某,陈某上来后就把赵刚打了一顿。最后报警了,周陵派出所出警进行了调解。2015年1月24日,小儿子赵某戊、二女儿赵某丙和她丈夫安某、外孙女赵某甲和她男朋友朱某来到她在双泉四组的家里聚会。中午饭后,他老伴赵某乙、赵某戊、安某、朱某在客厅打牌,赵某丙和她在厨房收拾东西。大概下午4、5点时,她听见客厅有打架的声音,就听见赵某乙说:“不要打了”。她一听不对劲就赶紧从厨房出来,看见赵刚和赵某戊面对面在客厅门口站着,赵某戊右手在赵刚左肩上搭着,安某拉着赵刚。他走到赵某戊旁边,赵某戊见她来了就说:“我不想让他进来”。还没等她说话,赵某丙就将她拉到客厅茶几那里不让她过去。接着她看见安某拉着赵刚出客厅了,赵某戊他们也跟出去了。她看人都出去了,就赶紧往客厅外走,当他出客厅就发现赵某戊已经倒在了地上,赵刚正往大门口跑,赵某戊看赵刚跑就摇摇晃晃起身去追,她看赵某戊身体有点软就赶紧上前拉着赵某戊,才发现赵某戊脖子左后方有血,他拉着赵某戊说:“不要追了,让妈给你把脖子上的血擦一下”。赵某戊用手摸了下脖子,用力把她甩开就继续追赵刚去了,但没追几步就再次倒下了。赵某戊倒在地上后来回翻滚,并喊叫着难受。她就赶紧拨打了“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后来谁说赵某戊是不是被气得呼吸不上来了,她就回房间拿了降压药和治心脏病的药给赵某戊服用了。没多久“120”车来了,赵某戊被拉到咸阳市中心医院,后来抢救了一个多小时,医生宣告赵某戊抢救无效死亡。2015年1月22日,赵刚和她在双泉四组家里因办廉租房的事情发生了争吵,赵刚辱骂她,还对她动手。后来她将这事给赵某戊说了,赵某戊可能觉得赵刚不孝敬父母,所以才会和赵刚发生争执。是她用手机拨打的“110”和“120”电话,她的电话是151××××5226。赵刚是吸毒人员,已经失去了人性,害了她半辈子,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建议对赵刚严惩,为小儿子赵某戊抵命。另称,2012年3月份赵刚从监狱释放回来就在她承包的双泉村果园里居住,她和老伴商量让赵刚经营果园,赵刚就在果园里给她帮忙把地里的果子卖了。到了2012年11月底,赵刚说要回城里跑电摩,就和媳妇李某回国棉一厂住了。2013年6月份,她看赵刚从监狱回来没地方住,就和老伴就在双泉村果园里给了女婿陈某3000元钱让陈某帮赵刚办廉租房。2015年1月22日,陈某和女儿赵某丁来到果园说:“廉租房的事情没有办成,我把钱给你”,接着赵某丁就把3000元钱给她了,之后赵某丁、陈某就回家了。大概下午6点多,赵刚给他打电话说:“办廉租房的3000元钱退回来了,我妹子把钱没有给我”,她说:“不是你妹子不给你钱,钱是妈出的”,她听见赵刚在电话里骂她,她就把电话挂了。大概晚上9点多,赵刚来到果园和她吵架,赵刚说:“办廉租房的钱是我给陈某的”,她说:“咱把陈某叫来”,她就给赵某丁打电话让陈某上来。陈某和赵某丁上来后看见赵刚把她打了,陈某就把赵刚打了,陈某说:“办廉租房的钱是妈给我的,不是你给的”,赵某丁看赵刚一直向她要钱,就说:“妈,你把钱给他”,她就从口袋把3000元钱拿出来给赵刚了。当时陈某把赵刚的头打烂了,陈某和赵某丁就带赵刚去看病了。3、证人赵某乙的证言证明,2013年他大女儿赵某丁的丈夫陈某说能办廉租房,他和老伴王某就想给赵刚办廉租房,之后王某给了陈某3000元钱让其办廉租房。后来陈某说廉租房办不了并说要将3000元钱退回来,这时赵刚知道这事后就说那3000元钱是他给的。2015年1月22日晚赵刚来到双泉四组家中向王某要这3000元钱,王某不给,赵刚就骂,一边骂:“你咋还不死勒”,一边拉着王某的手要拽倒王某。后来大女儿赵某丁和女婿陈某来了,陈某把赵刚打了一顿。最后他们报警了,周陵派出所出警进行了调解。2015年1月24日下午,他小儿子赵某戊、二女儿赵某丙和她丈夫安某、外孙女赵某甲和她男朋友朱某来双泉四组家里聚会。中午饭后,他和赵某戊、安某、朱某四人在客厅打牌,赵某丙和老伴王某在厨房。大概下午4、5点时,大儿子赵刚来了,赵刚一进客厅赵某戊就问:“你咋来了?”,赵刚说:“我咋不能来了”,接着赵某戊和赵刚就撕扯在一起并出了客厅,他赶紧起身往客厅外走,看见赵刚在赵某戊身上乱打,赵某戊没有动手,接着赵刚就朝大门口跑,赵某戊紧跟着去追,没追几步就慢慢软下来倒在地上。他孙女赵某甲看见赵某戊倒下就赶紧去扶,他老伴王某看赵某戊倒地以为赵某戊有点血压高还拿降压药给赵某戊吃。后来不知谁打的“120”急救电话,将赵某戊拉往咸阳市中心医院,抢救了大概一个小时,医生说赵某戊抢救无效死亡了。赵刚是吸毒人员,曾因贩毒被判三年,屡教不改,请求严惩。4、证人赵某丙的证言证明,她哥赵刚条件不行,没有住房,母亲王某2013年给赵刚帮忙办廉租房,当时是陈某帮忙联系的,她母亲给了陈某3000元钱。2015年1月22日晚,她哥赵刚带着媳妇李某去母亲家要这3000元钱,她母亲说钱在赵某丁那,就打电话把赵某丁叫来,赵某丁和陈某来后看见赵刚把母亲的手捏青了,陈某就把赵刚打了,当时母亲还报警了,“110”来后现场调解了。2015年1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他去渭城区双泉村四组父母承包的果园,因为兄妹三人商量每个星期六都去父母家吃饭、陪父母打牌。她去后就开始做饭,到了下午1点多,她弟赵某戊、侄子赵彦博、丈夫安某、儿子安文瑞、她姐赵某丁、姐夫陈某、外甥女赵某甲和她男朋友朱某来了,他们吃饭时,母亲王某接了个电话(约10分钟)后神情紧张,给她说:“世贤说他给你姐赵某丁打电话,你姐没接,世贤说赵刚要报复陈某,叫陈某躲起来”,她给母亲说:“不会有事的”,叫母亲吃饭。之后父亲让他们打牌,当时赵某戊坐在南边(背对着门),父亲坐在东边,朱某坐在北边,安某坐在西边。之后她进厨房帮母亲洗碗,听见外面有打斗声,赶紧出来,看见她哥赵刚来了,接着安某就把赵刚往外拉,她和她妈走出房间门,看见赵某戊的后面有血,外甥女赵某甲拿纸给赵某戊擦头上的血,她看见赵某戊靠着赵某甲往下面坐并用手扶着腰说:“疼、疼”,在地上挣扎了一会就不动弹了。她母亲打了“110”,赵某甲打了“120”。“120”来后将她弟赵某戊拉到咸阳市中心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还证明,赵刚抽大烟,不孝敬父母,所以她兄妹三人都不和他来往。赵刚爱喝酒,喝完酒就骂父母、找父母的事,还打骂她兄妹三人,所以父母和她姐赵某丁、她弟赵某戊都和他不来往,平时也不理他。2015年1月25日,她辨认了赵某戊的尸体,从面部和体型认出是赵某戊,赵某戊上身穿一件蓝色的毛衣,下身穿条绒裤子,她从脸和样貌确定是弟弟赵某戊。5、证人安某的证言证明,2015年元月24日中午12时左右,他和媳妇赵某丙、儿子安文瑞先后来到咸阳市渭城区双泉村他丈人赵某乙家。中午2点左右,他一家三口、丈人赵某乙、岳母王某、妻姐赵某丁、赵某丁女儿和她男朋友朱某、妻姐夫陈某、赵某戊及赵某戊儿子共11个人吃饭。饭后大约15时,他和朱某、赵某乙、赵某戊在客厅打麻将。大概16时20分左右,赵某戊的哥哥赵刚骑着自己的三轮电动车来了,将车停在门口,赵刚进门后站在赵某戊旁边,赵某戊问赵刚:“你咋来了”,赵刚说:“我咋不能来”,两人就撕扯在一起,赵某戊被撕扯的跪倒在客厅门口,他将赵刚拉出客厅门口,赵某戊被朱某扶了起来。之后赵刚和赵某戊又在客厅门口外面撕扯,他将赵刚拉开,赵某戊就侧着倒在地上,赵刚被他拉开离赵某戊大概四、五米远,他看见赵某戊倒在院子里,这时赵某乙、王某、朱某等人都去扶赵某戊,他也就松开赵刚过去扶赵某戊。他妈王某说快打“120”,他一回头就看见赵刚不见了。赵某戊侧倒在客厅门口约10米的地上,头东脚西,脖子左侧有血,嘴里说:“我不行了,我难受的很”。好几个亲戚赶紧打“120”,这时赵某戊还有呼吸,叫他还能答应。20分钟左右,“120”急救车到了,他们赶紧将赵某戊抬到救护车上,他和赵某丙坐救护车一块去的咸阳市中心医院,在救护车上叫时赵某戊已经不答应了。大概下午17时左右到了中心医院,17时30分左右急救科说人已经死亡了。赵刚和赵某戊撕扯过程中,赵某戊没有使用工具,赵刚拿什么东西他没看见。赵刚吸毒好多年了,还被判了三年刑。2012年左右赵刚从监狱出来后,父母给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跑摩的,他听赵某丁女儿说,赵刚前两天到家里将他妈的手腕都抓伤了。赵刚和赵某戊有没有矛盾他不知道,只知道因为赵刚吸毒,所以赵某戊经常不理赵刚。还证明,2015年1月25日,他在咸阳市中心医院太平间对尸体进行了辨认,从尸体的面貌一眼就认出是妻弟赵某戊。赵某戊今年43岁,在咸阳市统计局开车,身长约1.76米,体型稍胖,短发。6、证人赵某甲的证言证明,2015年1月24日下午1时左右,他带男朋友朱某去外婆位于双泉新村的家,到后朱某和外公赵某乙、姨父安某、小舅赵某戊在客厅打麻将,他也在客厅坐着。到下午4点20分左右,她大舅赵刚从外面进来,小舅正在打麻将问了一声大舅:“你咋来了”,大舅说:“我咋不能来”,小舅就站了起来,两人开始撕扯在一起,等她反应过来,看见小舅已经靠住门往下倒了,大舅被外公和姨父拉出门外,她男朋友朱某去扶小舅,小舅起来后冲出门外去了。后她和外婆、小姨跟着出去,出门后她看见小舅头后面后颈部上全部都是血,她男朋友让她赶紧取纸,她取来纸按住小舅流血的地方,小舅开始慢慢往下倒,她扶不住,就慢慢把他放在了地上,外公他们都过来看小舅,她大舅骑着电动车走了。后来他们把小舅送到了咸阳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了。到医院后抢救时才知道小舅胸口心脏也受伤了,应该是与大舅打在一起才受伤的,是大舅拿什么东西把小舅戳伤的。大舅拿什么东西戳,什么时候戳的她都没有看见。两人打架是因为前几天大舅赵刚来外婆家闹过,赵刚还把外婆手部弄青了,还骂了外婆,让外婆去死,所以大舅过来后,小舅见他来了就问他咋来了,两人就厮打在一起。7、证人朱某的证言证明,2015年1月24日下午1点多,他和女朋友赵某甲去她爷爷家吃饭,去后赵某甲的姨妈赵某丁、赵某丙,陈某、赵某戊已经到了。他们吃过饭后就陪赵某甲她爷爷打牌,他坐在北边,对面是赵某戊(背对着门),赵某甲爷爷坐在西边。正打牌时,赵刚把门推开,大家一看是赵刚,赵某甲爷爷就站起来拉赵刚,赵某戊问赵刚:“你咋来了”,赵刚说:“我咋不能来”,说话同时赵刚就往赵某戊跟前扑,赵某戊看赵刚过来了,就站起来,接着两人就撕扯在一起,安某将赵刚往门外拉,这时他看赵某戊开始站不稳倒在地上,就赶快把赵某戊扶起,赵某戊掀开帘子出来看见赵刚在门口,接着两个人又撕扯在一起,他和安某又将他们两人拉开,安某将赵刚往远处拉,赵刚继续往赵某戊跟前扑,他就过去把赵刚挡住了,赵刚对他说:“你不要拉我,我不想伤你”,安某就将赵刚往大门口拉,赵某戊就跟过去了,他看赵某戊脖子处有血,就给赵某甲说:“你去拿纸,赵某戊脖子上有血”,他就跟着赵某戊王大门口走,赵某戊这时摸他脖子发现有血,赵某甲也将纸拿来给赵某戊擦,这时赵某戊已经走到大门口,当赵某甲给赵某戊擦血时,他看见赵某戊一只手扶着门靠着赵某甲往下坐,接着就倒在地上。赵某甲的奶奶打“110”报警,他们都围过来看,准备把赵某戊往家里抬,但赵某甲说不敢抬,他们就没有抬,拿了一个毯子垫在赵某戊的头下,赵刚站在大门口的路上说:“打啥“110”,打“120”,赵某甲就赶快打“120”。他看见赵某戊在地上挣扎并说他没气了,赵某甲奶奶进屋拿了些降压药给赵某戊服了一片,当时赵某戊张开嘴意思咽不下去,赵某甲的奶奶就进屋拿了杯开水让赵某戊喝了,安某问赵某戊你啥地方难受,赵某戊说:“背、背”,安某就过去摸赵某戊背部,赵某戊不让摸说:“疼,不要动我难受”,他们都没敢动赵某戊。他抬头看赵刚时,看见赵刚开三轮摩托往地里跑了。过了一会“120”就来了,将赵某戊拉往咸阳市中心医院,到医院后医生说人不行了,还说胸口有一个伤口,过了一会医生说人死了。当时赵某戊拽着赵刚的肩膀,赵刚的双手就在赵某戊的胸前处殴打,赵某戊衣服是敞开的,所以他也看不清。他听赵某甲家人说赵刚不孝敬父母并且打骂老人,家人都不和赵刚来往。8、证人赵某丁的证言证明,2014年1月24日中午3点左右,她从渭城区双泉村四组父母承包果园的家中吃完饭,和丈夫陈某一起回到渭城区朝阳一路梦鑫小区的家中。之后世贤给她打电话说:“你哥到双泉村四组果园去找陈某了,你让国庆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她说:“我们没在果园,他咋这么可恶的,他把国庆也打了,还找国庆干啥呢?”。接完电话后,她给弟弟赵某戊打电话,是她妹赵某丙接的电话,说:“赵某戊已经不行了”,就挂了电话,他就往医院走,路上她给赵某丙打电话问她弟的情况,她妹让他往二院走。还证明,赵刚只要一喝酒就到果园去骂父母,有时还打父母。上周四(2015年1月22日)下午6点多,她、丈夫陈某和女儿赵某甲、女儿男友朱某和朋友吃饭,陈某因女儿男友没见过赵刚,还专门请赵刚一块吃饭,饭后就回家了。到了晚上10点左右,赵刚给她打电话问她妈前几年给陈某3000元钱给他办廉租房的事情,因为廉租房没办下来,赵刚打电话要钱,电话里赵刚说:“陈某和一个姓李的女的关系不一般”,她说:“你酒喝多了,等你明天酒醒了再说”,就挂了电话。晚上11点多,她妈王某打电话说赵刚打电话骂她,她给她妈说:“你把我家座机号码记住,有事给我打电话”。过了30分钟左右,她妈打电话说赵刚在双泉村果园里砸的一塌糊涂,还打她,她就赶紧将丈夫叫起,和女儿赵某甲、朱某开车到了双泉村果园。去后看见房子里碗砸了,水果洒落在地上,她先进房子,赵刚就扑上来准备打她,她老公陈某紧跟着进来对赵刚说:“你想干啥呢,叫你一天孝敬父母,你是咋孝敬的”,她老公用甩棍向赵刚背上打去,赵刚一低头打在了头上,她和朱某及父母就将赵刚和陈某拉开了,陈某在房子外面,赵刚和她还有父亲在房子里,她妈打了“110”报警,赵刚还骂她妈。她妈看赵刚头上流血,还给赵刚擦拭头上的血。赵刚不知从父母房子什么地方拿了一把剪子向门外冲,她和父母赶紧将赵刚拉住,她将赵刚手上的剪子夺下扔到了门口的垃圾堆里。朱某和父母将赵刚拉到房子,她就和陈某、赵某甲去接“110”的人,民警来后他们带着赵刚去看病,走到铁路四段医院赵刚又不去要回家。之后朱某开车,赵刚坐在副驾驶位置,她和陈某、赵某甲坐在后排座,车开到民生路八厂食堂门口附近时,赵刚转身在陈某嘴上打了一拳,将陈某嘴巴打烂了,陈某下车准备打赵刚,她不让陈某下车,朱某将赵刚劝下车后他们四人开车回家了。第二天凌晨1点她不放心母亲,就和陈某还有二个朋友去果园看母亲,到果园后他们看见赵刚和媳妇李某已经在父母家了,还和父母吵架,赵刚还要拉她丈夫出去打,二个朋友拉开赵刚后劝说不要再惹事,过了一会赵刚就和媳妇开三轮车走了。当晚她看见她妈王某的二只胳膊被赵刚抓得都是青紫色,她妈给她说赵刚抓住她的胳膊朝地上抡呢,她爸拉不开用头顶赵刚,她妈才没有受到更大的伤害。赵刚的头顶被丈夫陈某打破了,只是头皮被打烂。另称,赵刚是2012年刑满释放的,回来后她妈王某说想给赵刚办个廉租房住,因为赵刚现在住的是媳妇李某的房,家人觉得不好,恰好丈夫陈某说能办这事,但需花3000元钱,她妈就给了陈某3000元钱让陈某办这事。之后有一次吃饭,她和陈某把她妈给赵刚办廉租房的事情给赵刚说了。2014年底,赵刚给她打电话说不办廉租房了,让把钱退回来。2015年1月份,陈某把退回的钱要回交给了她。2015年1月22日,她女儿快结婚了,她和陈某、女儿、女婿叫赵刚吃了个饭。饭后,她和陈某去了双泉四组她妈家,她把退回的3000元钱交给她妈,完后就回家了。到家后,赵刚打电话让她把退回的3000元钱给他,她说这钱不能给他,因为这钱是她妈王某给陈某的。之后,赵刚去她妈家中要办廉租房的3000元钱,并与她妈发生争执、打砸了家中东西,她妈没办法就让她和陈某上去,陈某上去后就把陈某打了,后来“110”出了警。她上去后看赵刚把她妈打成那样,就很生气的说你不就是为了3000元钱嘛,她拉着她妈把刚才给的3000元钱要出给了赵刚,赵刚拿了钱就走了。9、证人陈某的证言证明,赵刚是2012年刑满释放的,赵刚回来后,赵刚母亲王某说想给赵刚办个廉租房,他说他能办这事,但是需要花点钱。2013年6、7月份,赵刚他妈王某在双泉村四组家中给了他3000元钱,让他给赵刚办廉租房,赵刚他爸赵某乙也在场。之后他一直在跑这事,没过多久他和赵刚吃饭时让赵刚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他一份,并给赵刚说了王某给他3000元钱托他办廉租房的事,赵刚说让他先办。2014年下半年,赵刚说让别人办廉租房,问他这边能不能把钱退了,他说行。2015年1月份,他让办事的人把钱退回后,他给赵刚打电话说钱退回了,他把钱给了媳妇赵某丁,赵刚听后什么也没说。2015年1月22日,他女儿快结婚了,他就带着赵某丁、女儿、女婿叫赵刚吃了个饭。当晚赵刚骑电动车去双泉四组他妈王某家向王某要办廉租房的3000元钱,因为这事赵刚在家中与他妈发生争执并打砸了家里的东西,王某给他媳妇打电话,他就和媳妇上去了,他上去后把赵刚打了,后来“110”还出警了。当时他媳妇赵某丁对赵刚说,你不就是为了3000元钱嘛,接着她就从王某那里把退回的3000元钱要出来(钱退回后赵某丁已经给了王某)给了赵刚,赵刚拿着钱就走了。10、证人冯某的证言证明,2014年1月24日下午5时许,他在咸阳市柳林村小区附近和朋友喝酒时,赵刚他妈王某打电话说出大事了,赵刚把赵某戊打了。他赶忙骑着电动车去了咸阳市塬上双泉村四组赵刚他妈的家里,看见“120”急救车把赵某戊拉走了,赵刚他妈让他去医院看赵某戊到底咋样。去咸阳市中心医院的路上,赵刚给他打电话说今天下午去他妈家,他弟赵某戊打他,把他打急了就随手摸了个东西把他弟戳了。赵刚还让他去医院看他弟到底咋样了。他赶到医院,赵某戊一直在抢救,后来医生说赵某戊不行了,他就给赵刚打电话,但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期间赵刚媳妇李某还给他打电话,他说赵某戊不行了让她赶紧来医院,后来李某也来医院了,还和赵刚大妹赵某丁吵了几句,后来他离开了医院。大概9点多的时候,吴某打电话说赵刚给他打电话让去乐育北路铁路桥那里。路上他碰见吴某,之后在铁路桥那里看见赵刚和李某,大家一起走到民院十字附近吃饭。吃饭时,赵刚说他今天去塬上他妈家,他弟赵某戊见他便和他吵起来,然后两人又打了起来,赵某戊将他打倒在地后,他急了就随手在地上摸了一个东西在赵某戊身上戳了几下。之后他们劝赵刚自首,就将赵刚带到了渭城分局。前几年,赵刚的大妹赵某丁的丈夫陈某说能办廉租房,赵刚拿了3000元给了他妈,他妈又把钱转交给了陈某。后来廉租房没办成,前几天陈某说给赵刚退钱,但赵刚找陈某时赵某丁却说这钱是她妈王某给的,不能给赵刚。之后赵刚找他妈理论并发生争吵、撕扯,过程中陈某也去了,陈某把赵刚打了一顿,把赵刚的头打烂了。赵刚这人平时脑子转不过弯,陈某把赵刚打了之后,赵刚连着几天都给他打电话说和陈某放不下这事,事发当天中午赵刚还给他打电话说要找陈某,他害怕赵刚干出格的事,就给赵刚母亲和赵某丁打了个电话,说让陈某躲躲,过后一块坐坐就没事了。结果没想到下午赵刚去他妈家把他弟捅了。他和赵刚、吴某是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喝酒,李某是他给赵刚介绍的媳妇。11、证人李某的证言证明,赵刚是她丈夫,2015年1月24日下午5时,她在咸阳市世纪大道人人乐超市上班时没拿电话,就用同事的手机给丈夫赵刚打电话。电话第一次打通时那边很吵,听不清。她换了个地方打通后,赵刚说他在塬上他妈家,惹事了,他把他弟捅了,就挂了电话。她赶紧坐出租车回到一厂家里,赵刚没在家,她就给赵刚朋友冯某打电话,冯某说赵刚把赵某戊捅了,赵某戊在咸阳市中心医院抢救呢。随后她去了医院,家人说赵某戊不行了。之后她给赵刚打电话说赵某戊可能不行了,赵刚什么也没说就把电话挂了。之后她就一直在医院呆着。大概9点多,她又给冯某打了个电话,冯某说他在柳林村小区,去后她看见赵刚和朋友吴某从小区出来,赵刚说事已经出了,逃也逃不了,不行就去自首,她和吴某也劝赵刚自首。之后他们三个在民院附近吃饭时,冯某也来了,赵刚说今天下午他去塬上他妈家,到家后赵某戊见到他就打他,将他打爬在地后压着他,他在地上随手摸了一个铁东西就朝背后捅了两下,捅到了赵某戊身上。吃完饭他们就带赵刚来公安局了。赵刚和赵某戊是亲兄弟,平时也不太见面,没什么矛盾。打架可能是因为前两天赵刚和他妈吵架的事情。大概2012年时赵刚他妈给赵刚说拿3000元钱让他妹夫陈某给他们办廉租房,几年过去廉租房没办下来,钱也没归还。前几天陈某给赵刚打电话说给赵刚钱,赵刚去陈某家后,赵刚妹妹赵某丁说那3000元钱是他妈的钱,意思不给赵刚。之后赵刚就去找他妈理论,和他妈吵了起来,后来他妈说赵刚还打了她。在赵刚和他妈吵架期间,陈某和赵刚打了一架,陈某用甩棍把赵刚的头都打破了。她估计是赵刚他妈给他弟赵某戊说了前几天吵架的事情,今天赵某戊才和赵刚打起来了。因为赵刚和冯某、吴某整天在一块喝酒,三人关系比较好,啥事都一块商量,出事后她没有主意就给冯某打了电话。12、证人吴某的证言证明,2015年1月24日晚上9点左右,他在柳林新村家里接到赵刚电话(153××××0803)给他打电话说来找他。过了十几分钟赵刚来到他家,说:“哥,我可能弄了一个坏事”,他问咋了,赵刚说因为前几天他妹夫叫了几个人把他打了一顿。他问今天是咋回事,赵刚说今天他本来回去是向他妈道歉,可刚进门,他弟没说啥就和他打起来,他已经倒地了,他弟还继续打他,他急了就在房间地上抓了一个东西,随手在他弟身上戳了两下。后来赵刚弟弟被亲戚送到医院,赵刚也走了。之后他去了咸阳市中心医院,了解到赵刚他弟已经死了。他回家把情况告诉了赵刚,赵刚说如果人死了,他就去自首。之后他和赵刚从家里出来,在门口碰见了赵刚的媳妇李某,他说找个地方吃饭,他们就朝着乐育北路铁路桥那里走,路上他给冯某打了电话。之后他们四人在民院附近吃饭,吃饭时赵刚说他到塬上他妈家时,刚进去他弟就打他,把他打倒后还继续打他,把他打急了就顺手摸了个东西朝他弟赵某戊身上戳了两下。他们劝他自首,后来他们就带着赵某戊到渭城分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当时他问赵刚戳他弟的东西在哪里,赵刚说在他包里,然后赵刚从包里拿出给他了,他看是一个锥子,铁质黑色的,一头粗,一头尖,长约20公分,像是纺织厂用的“锭子芯”,他就用卫生纸将“锭子芯”包装起来,来公安局后交给了办案人员。他和赵刚、冯某都是朋友。赵刚以前是咸阳市肉联厂的工人,家住国棉一厂红砖楼,现在跑三摩车拉人。13、咸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登记表证明,2015年1月22日23时02分,证人王某(电话号码151××××5226)报警称其儿子醉酒闹事,后周陵派出所民警到场进行了调解。14、咸阳市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病历、“120”出诊记录证明,被害人赵某戊亲属(136××××0987赵某甲)拨打急救电话后,该中心于2015年1月24日16时42分出诊,16时56分到达患者身边,积极进行抢救,并护送至咸阳市中心医院。15、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1996)咸渭法刑监字第01号刑事判决书、(2009)渭刑初字第00180号刑事判决书、陕西省崔家沟监狱(2012)狱第45号释放证明书证明,1996年6月20日,被告人赵刚因犯盗窃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9年6月4日,被告人赵刚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12年3月25日刑满被释放。16、证人王某伤情照片证明,赵刚致其母王某手、腕部受伤的情况。17、提取笔录证明,2015年1月24日,公安人员从被告人吴某身上提取赵刚作案工具“锭子芯”一个;2015年1月25日,公安人员从被告人赵刚处处提取其灰红色冲锋衣上衣一件、双开襟黑色保暖内衣一件;2015年3月4日,公安人员提取被害人赵某戊父亲赵某乙、母亲王某血液各一份;2015年3月16日,公安人员在咸阳市渭城区看守所提取被告人赵刚本人血液一份。18、指认笔录及照片证明,2015年3月30日,经被告人赵刚指认,确定咸阳市渭城区双泉四组王某家中果园院子及客厅是其2015年1月24日捅伤被害人赵某戊的作案现场;2015年4月1日,经被告人赵刚指认,确定公安人员从证人吴某处提取的铁锥子(锭子芯)就是其2015年1月24日捅伤被害人赵某戊时所使用的作案工具。19、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平面方位示意图及照片证明,现场位于咸阳市渭城区渭阳街道办双泉村4队北侧一果树地的平房内。果树地南邻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南临咸阳市文林路;在果树地内北头盖有东、西两座砖混结构的平房,坐北向南,在平房南侧约260米处为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北围墙,平房北侧约240米处为“陇海”货运专线;平房东侧22米处为一条南北走向的土路,土路向南通向双泉村4队,向北通往周陵镇王车村。在平房南侧有一条宽2.6米的砖铺路面,呈东西走向,在东侧平房南墙上距平房东侧边缘5.36米处安有一宽118厘米、高196厘米的双扇内开木门,呈关闭状,门锁完好,在门口外西南侧150厘米处的砖铺路面上有2.2厘米×2.2厘米范围、1.6厘米×1.6厘米范围的血迹。木门内为客厅,在客厅南侧地面上有230厘米×300厘米范围的滴落、擦拭血迹;客厅内放有梳妆台、矮柜、单人凉椅、小茶几、椅子、煤炉、麻将桌、电视柜、木桌等。客厅东墙距南墙113厘米处开一门洞,门洞内为东卧室;客厅西墙距南墙113厘米处开一门洞,门洞内为西卧室;在客厅北墙上安有双扇推拉玻璃门,门内为饭厅及厨房。西侧平房门呈锁闭状,平房西侧盖简易房,均未见异常。现场门外地面处提取带有血迹的砖头1块,在客厅地面上提取滴落血迹3份。20、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渭)公(司法)鉴(法医)字[2015]07号赵某戊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及尸体检验照片证明,经尸体检验发现死者赵某戊胸部及头部损伤具有创口小、创道较深、创缘不整齐、创角圆钝的特点,由此说明其胸部及头部损伤系具有横截面积小、边缘钝圆的刺器所致;尸体检验未发现死者有重大疾病,故其死亡原因可排除疾病因素作用;死者血醇浓度未达致死量,可排除其因酒精中毒死亡;提取死者肝组织做毒物检验,可排除出巴比妥、速可眠、安定等药物中毒致死;头部损伤未伤及脑组织,腹部及四肢损伤程度轻微,故均非致命伤。综上所述,结合死者心包腔内积满血液说明,死者赵某戊系被刺器刺伤胸部致动脉破裂引起心包填塞导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意见为,赵某戊系肺动脉破裂致心包填塞死亡。21、咸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咸)公(司法)鉴(法物)字[2015]64号法庭科学dna鉴定书证明,经鉴定,在送检的赵刚父母家客厅地面血迹2、赵刚棉外套胸前可疑斑迹中均检出人血,经15个str分型未排除赵刚,似然比率为7.6574×1016,在排除同卵双胞胎情况下,支持上述血迹为赵刚所留,不支持其他随机个体所留;在送检的纺织机锭芯上可疑斑迹中未发现血性物质;赵刚父母家客厅地面血迹1系人血,但未得到str有效分型。22、咸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咸)公(司法)鉴(法物)字[2015]65号法庭科学dna鉴定书证明,经鉴定,(咸)公(司法)鉴(法物)字[2015]64号鉴定书中赵某戊与赵某乙、王某符合孟德尔遗传定律,采用中国汉族str群体数据资料计算父权指数为9.4736×106,在排除双胞胎和近亲的前提下,支持(咸)公(司法)鉴(法物)字[2015]64号鉴定书中赵某戊是赵某乙、王某的生物学儿子。23、常住人口信息表证明,被害人赵某戊,男,1971年5月3日出生于陕西省咸阳市,身份证号码:××,汉族,高中文化,住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中山办事处西宁街5号内付3号;被告人赵刚,男,1966年1月2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原咸阳市肉食制品厂工人,住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中山办事处西宁街5号内付3号。24、物证,作案工具纺织机锭芯一个。被告人赵刚当庭确认,其使用该纺织机锭芯捅伤了被害人赵某戊。25、被告人赵刚的供述及视听资料证明,他妹夫陈某收了他3000元钱给他办廉租房,但一直没有办好,他向陈某要钱陈某不给,他就去找父母要,为此与父母发生口角,他妈王某打电话将陈某、他妹赵某丁、赵某甲和男朋友朱某叫到双泉村四组家中。因为他和母亲吵架,他将母亲的手腕抓伤,陈某就将他打了一顿,将他头顶右侧打烂,他心里放不下这事。2014年1月24日下午3、4点左右,他开着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从国棉一厂自己住的地方到咸阳市渭城区双泉村四组他父母承包果园的家中,一是准备给父母赔礼认错,二是想和父母把前几天的事说一下。大概用了20分钟,他就到了父母在双泉村的家门口。他将三轮车停放在门口,进了大门后,他推开客厅的门,走进父母住的平房的客厅,他看见他爸赵某乙、他弟赵某戊、妹夫安某、他妹赵某丁女儿赵某甲的男友四个人在打麻将。他给他爸说:“我给你陪罪来了”,他弟赵某戊站起来骂他:“你回来干啥”,就用拳头打他,将他打倒在客厅门口里面的地上,他站起来向门口跑,赵某戊撕扯着他的衣服,他俩撕扯到客厅门口外面,赵某戊又将他打的爬在院子东边的窗户下面的地上,赵某戊压在他身上用拳头在他头上打,他就拉开挂在自己胸前的绿色帆布背包,右手从包里取出他平常带在身上防身的锥子,从他头顶上、左肩上由下向上乱向压在他身上的赵某戊身上戳,戳了五、六下赵某戊就松手了。他站起朝院子门口跑,赵某戊追上来又打他,安某过来拉住他的衣服拉他,赵刚打了他二、三下后就低头栽倒在院子门口,躺在地上。赵某甲和她男朋友等人过去扶赵某戊,安某在院子门口拉着他的手,他对安某说:“你赶快松手,你看强强咋回事?”,他妈说赶紧打“120”,他说抬到自家车上。安某一松手他就准备过去抬赵某戊,他用左手抬了一下赵某戊的双脚,看没人理他,他也害怕他弟起来打他,他就开着三轮车跑了。在路上,他将铁棍锥子装在包里。他从双泉四组果园到文林路,经铁二十局十字、民院十字、民生路回到国棉一厂家中。当时大概下午4、5点钟,他喝了会酒。之后,他朋友冯某打电话说和吴某在咸阳市中心医院,并说赵某戊在医院正在抢救,还骂他把赵某戊打了。他接完电话后就背包独自在人民路上乱转。下午5点多,冯某打电话说赵某戊没有抢救过来,他害怕了就将电话关了再街上乱转。晚上21时左右,他到柳林花园吴某家去问赵某戊的情况。见面后,他将事情给吴某说了,吴某给冯某打电话,他给媳妇李某打电话,约好在民院十字西边一家川菜馆吃饭说事。吴某在路上说赵某戊已经死了,问他咋办,他说准备自首。在在饭馆里,吴某问他用啥戳的赵某戊,他说是铁棍锥子,在背的包里,就从包里将铁棍锥子取出交给了吴某。饭后,吴某和李某陪着他到渭城公安局投案,将铁棍锥子交给了民警。铁棍锥子(锭子芯)大概有20厘米长,圆锥形,把手部直径约4厘米,另一端是尖状,非常尖锐,是黑色铁质的。铁棍锥子是他三个月前在咸阳市渭城区一厂22号楼旁边垃圾堆旁边捡的,平时开三轮车时带在身上防身。当时他用铁棍锥子戳在赵某戊的头部、上身等部位,具体戳在身上什么位置他不清楚。他和弟弟赵某戊没有矛盾,他弟弟打他是因为他妹夫陈某收了他3000元钱给他办廉租房没办下来,他找陈某要钱,陈某不给,前两天他找母亲让她给他要钱,为这事和母亲吵架,当时母亲要打他,他将母亲的手腕捏青了。赵某戊打他就是因为他和他妈吵架了。另称,赵某戊身体比他好,他打不过赵某戊,当天赵某戊将他压在地上打,将他打急了,他便掏出“铁锥子”捅了赵某戊。具体捅了赵某戊哪个部位他说不清,就是在赵某戊上半身捅了三、四下。当时只想着将赵某戊戳几下,没想着将赵某戊捅死。又称,2012年6、7月份,他父母给他说陈某能办廉租房,问他办不办,他说办。当时他刑满释放回来,父母将果园交给他和媳妇李某打理,那年果子卖了约7000元,钱都在李某那存着。后来他们就让他和媳妇李某准备3000元钱,他亲手交给了陈某,当时他和李某、他父母都在场。三年过后,廉租房没一点消息。2015年1月份,陈某给他打电话说房办不了,改天把钱退给他。过了几天,他去陈某、妹子赵某丁家要钱,他妹让他别吭声。后来他想不通就到果园找母亲王某理论并发生争执。因为当时是他妈给他说的这事,他想让他妈给陈某说一下,让陈某把钱给他,可他妈不同意,然后他就和他妈发生了争执。之后陈某和赵某丁来了,接着他妹赵某丁就把3000元钱给他了,后来他把钱给了李某。上述证据来源合法,所证内容真实可信,且能相互印证,对以上证据予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赵刚与其弟赵某戊发生口角后,本应冷静处理矛盾,但其却持纺织机锭芯在被害人赵某戊胸部等处连戳数下,致被害人赵某戊肺动脉破裂致心包填塞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刚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赵刚持纺织机锭芯戳伤被害人赵某戊,并致被害人赵某戊死亡,后果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赵某戊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赵某戊在案发后能让他人拨打急救电话,且有自首情节,故对被告人赵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赵刚提出被害人赵某戊先将他打倒后,他才用纺织机锭芯戳赵某戊的辩解理由,因无其它证据佐证,不能成立,不予采信。关于辩护人熊仁农提出被告人赵刚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赵刚在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基本犯罪事实,系自首,故辩护人提出的此点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关于辩护人熊任农提出案发后赵刚有让证人赵某甲拨打急救电话的行为的辩护意见,经查,证人朱某的证言与急救病历、“120”出诊记录能相互印证辩护人提出的此节事实,故辩护人熊任农提出的此节辩护意见能够成立,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赵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作案工具纺织机锭芯一把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冯 义审 判 员  刘煜阳人民陪审员  钟振江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王旭红赵晓霄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