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凤民一初字第01883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6-01-12
案件名称
马义伍与缪志玉、郝雪东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义伍,缪志玉,郝雪东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凤民一初字第01883号原告:马义伍,男,1972年1月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区。被告:缪志玉,女,1976年2月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省凤台县。被告:郝雪东(曾用名胡晓东),男,1978年3月生,个体工商户,住址同上。本院于2015年7月7日立案受理原告黄厚松诉被告缪志玉、郝雪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曹非凡于2015年8月6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义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缪志玉、郝雪东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马义伍诉称:因其与缪志玉系同学关系,郝雪东是缪志玉老公,2013年12月2日因缪志玉老公做生意缪志玉向其借钱。并打了借条,约定了利息。现缪志玉欠外债太多,已经给其造成沉重的压力,现其向缪志玉打电话不接,敲门不开,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缪志玉、郝雪东偿还其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6000元,本息合计136000元;2、缪志玉、郝雪东承担本案诉��费用。缪志玉、郝雪东未到庭,亦未答辩。原告马义伍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如下证据:证据一、马义伍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其诉讼主体资格;证据二、借条原件一份,证明被告向其借款事实。被告缪志玉、郝雪东未到庭,亦未举证。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本院分析认证如下:原告马义伍提交的证据一、二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本院予以采信。经审理查明:马义伍与缪志玉是同学关系,郝雪东与缪志玉系夫妻关系。2013年12月2日因缪志玉做生意缺乏资金向马义伍借款,并出具了借条,借条内容为:“借条今借马义伍现金100000.00元(壹拾万元正)借款人:缪志玉2013.12.2本人于2016.6.2归还本息共20万例外加利润值的15%-30%”。后经马义伍催要,缪志玉未还��,故马义伍诉至法院。另查明:缪志玉与郝雪东于2009年6月16日登记结婚,于2015年3月20日离婚。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到法律的保护。2013年12月2日缪志玉向马义伍借款100000元,有缪志玉书写的借条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缪志玉与郝雪东系夫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案中缪志玉、郝雪东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缪志玉一方与债权人马义伍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因此,缪志玉、郝雪东应对马义伍的债务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马义伍请求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对马义伍要求缪志玉、郝雪东支付36000元(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的利息款本院予以支持。综上,缪志玉、郝雪东应当偿还马义伍本金100000元,利息36000元,本息合计:136000元。缪志玉、郝雪东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其对举证责任及抗辩权利的放弃,依法应予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缪志玉、郝雪东偿还原告马义伍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6000元,本息合计13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20元,减半收取1510元,由被告缪志玉、郝雪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曹非凡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张 娟附相关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