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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渭民初字第03455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吕涛与王海军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渭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涛,王海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临渭民初字第03455号原告吕涛,男。被告王海军,男。本院审理原告吕涛与被告王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吕涛于2015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吕涛申请撤诉是对其民事权利的自愿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吕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吕涛承担。审判员 周 斌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夏鸽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