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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双执字第0037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09-28

案件名称

郭亚江与黄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双执字第00372号申请执行人:郭亚江。被执行人:黄艳。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郭亚江与被执行人黄艳(2015)双民一初字第0065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郭亚江因无法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艳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下落,在2015年9月8日向本院申请中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15)双民一初字第00652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张国庆执行员  王革生执行员  王 光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李 智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