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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凤刑初字第00224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0-30

案件名称

姚海瑞交通肇事罪,姚海瑞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凤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海瑞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

全文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凤刑初字第00224号公诉机关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姚海瑞,农民。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5年1月9日被凤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1日经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凤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凤阳县看守所。辩护人马永明,安徽明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周二福,安徽明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凤检刑诉(2015)1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海瑞犯交通肇事罪、诈骗罪,于2015年7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海瑞及其辩护人马永明、周二福、被害人陆树东亲属陆某的诉讼代理人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交通肇事罪2014年9月16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姚海瑞无证驾驶皖C×××××(未悬挂号牌)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沿凤淮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西泉镇友进汽车修配厂门前路段,撞到同向陆树东骑的自行车尾部,造成陆树东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姚海瑞驾车逃逸。后陆树东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姚海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陆树东无责任。二、诈骗罪2013年4月至9月,被告人姚海瑞经常到凤阳县府城镇南环路金手指足浴城消费,因此与该店主郭某、石某结识。期间,被告人姚海瑞谎称以找人花钱能办到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在金手指足浴店内骗取郭某5600元现金,骗取石某5600元现金、一条中华烟。后姚海瑞失去联系,至今未给郭某、石某办理驾驶证。经凤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中华烟价值为360元。为证实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姚海瑞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姚海瑞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理。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辩护提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的事实,认罪态度好,应从轻、减轻处罚;在公安机关侦查被告人交通肇事案件过程,被告人主动交待公安机关未掌握的诈骗事实,构成自首,应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经审理查明:一、交通肇事事实2014年9月16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姚海瑞无证驾驶皖C×××××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当时未悬挂号牌)沿凤淮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凤阳县西泉镇许村友进汽车修配厂门前路段,撞到同向骑自行车的陆树东,造成陆树东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姚海瑞驾车逃逸。当日陆树东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姚海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陆树东无责任。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证人刘某甲证言,证明2014年9月16日14时30分许,其听到路上“咣当”一声,出来看到许海峰家东侧沙堆旁有辆黑色轿车急刹车左右晃动,在沙堆边停了一下,就往东口跑掉了。其到跟前看到一辆自行车在许海峰家小屋门口路南侧边,在路南沟里有一个人脸朝上,躺在水里,一动不动。现场有个保险杠轮胎皮,还有转向灯的外壳,其就报警了。2、证人许某证言,证明9月16日下午2点多钟,其在家听到“嘭”的一声,后听到刹车声,出来看到一个黑色广本车从西朝东跑了,也没看到牌照。3、证人金某证言,证明2014年9月16日下午,其驾驶皖C×××××轿车沿凤淮路由西向东行驶到考城姚郢段时,有一辆黑色雅阁车超其车后继续向前100米左右,雅阁轿车慢慢向右偏向,然后撞到一辆自行车,雅阁车在公路上漂移了一下,停车后又向后倒车继续向东行驶。其车的记录仪记下了全部过程。4、证人井某证言,证明2014年9月16日下午,其驾驶皖D×××××轿车到S310线西泉考城路段时,有一辆由西向东黑色轿车在路上左晃右晃,向左打了半圈,占了自东向西的路面。其停下车,看到那辆黑色轿车向后倒,然后速度很快向东开走了,那辆黑色轿车前面没有牌照。5、证人陆某证言,证明其父亲陆树东2014年9月16日吃过午饭,骑自行车出去后就没回来。2014年9月19日其找到西泉派出所,派出所的人说在考东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死亡了,其从事故照片中,看到死亡的老头就是其父亲陆树东。后其就到凤阳县殡仪馆看了,就是其父亲。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车逃逸。9月23日下午,逃逸车驾驶员委托他大爷姚正友、四叔姚正双和张新年三人到其大哥陆焕乐家调解的。听姚正友说是姚海瑞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6、证人姚某甲证言,证明姚海瑞是其大儿子。交警队的人来其家找姚海瑞后,其和姚海瑞联系过,姚海瑞让其到姓陆的死者家调解一下,要是调解不掉,他到交警队投案。姚海瑞讲对方是骑自行车过马路,他驾驶轿车沿凤淮路自西向东撞到了,后来姚海瑞把轿车开走了。其找姚正友等人去调解的,到现在也没调解掉。7、证人姚某乙证言,证明2014年9月16日14时30分左右,姚海瑞用151××××5999这个号码打其电话让其帮他拉石子的。8、证人汪某证言,证明2014年9月份的一天,其在三舅姚某甲家吃过中饭,喝醉了,姚海瑞开车把其送回家,在路上时,其听到“轰隆”一声,撞到了一个什么东西,车子左右摇摆,车子猛晃动一下,其看到车头朝北横在马路上,其就问姚海瑞怎么搞的,姚海瑞说没有什么。接着姚海瑞向后倒了一下车子,向东继续开了。后来其四舅姚正双打电话说海瑞送其回家那天,撞到人了,人死掉了。9、证人王某甲证言,证明2014年收玉米时候,其听姚郢村里的人说姚海瑞开车撞到一个老头。其想起来2014年9月中旬,有一辆黑色无牌照轿车停在其家门口,黑色轿车的车头右侧被撞坏了,右侧的保险杠掉了一块。其也不知道是谁停的,过了大约个月把时间,这辆车就被开走了,这辆车有可能就是姚海瑞停到其家门口的。10、证人刘某乙证言,证明其在蚌埠市治淮路开了一家本田配件专卖店。2014年10月19日晚上6点多钟,来个年轻人买的本田轿车前保险杠和一对雾灯,小伙子有20多岁的,有一米七左右,是凤阳口音。11、被告人姚海瑞供述,供认2014年9月16日14时30分,其驾驶黑色广本雅阁牌小轿车,在凤淮路凤阳县西泉镇许村友进汽修厂门前路段,车子一下子往右侧偏离道路,还没有来及采取措施,就撞到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其紧急刹闸向左打方向,车子在路上左右摇摆后,车头朝北停了下来,接着其就向后倒车向东驾车离开现场了。其开车把汪某送回家,就开车往蚌埠怀远县马城镇去了,等到晚上其开车到王某甲家门口,把肇事车辆放在他家门口就走了。2014年10月19日下午,其到蚌埠市治淮路本田配件专卖店,买了本田雅阁轿车前保险杠和一对雾灯,后到王某甲家,把肇事车辆开出来,到附近国电大道路边“姚郢修理厂”东侧,把新买的前保险杠和雾灯装上,然后把皖C×××××车牌上到车上,驾车离开。2015年1月9日上午,其将车开到刘府镇陈圩荣昕加油站对面的田野里。在事故发生前其和姚某乙打过电话,使用的号码是151××××5999。12、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照片,证明案发现场情况。13、道路交通事故照片,证明姚海瑞指认事故现场、肇事后停车现场、修车地点及车辆情况。14、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报告,证明陆树东系颅脑损伤、闭合性胸腔内脏器损伤死亡。15、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滁州公交认字(2015)第0180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姚海瑞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陆树东无责任。16、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姚海瑞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皖C×××××雅阁牌小型轿车信息情况1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23医院病历,证明陆树东伤情;陆树东系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18、遗体火化证明、死亡证明,证明陆树东因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遗体已火化。19、通话记录,证明姚海瑞手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的通话记录。20、受案登记表,证明2014年9月16日14时39分,刘某甲报案情况。21、视听资料光盘,证明皖C×××××小型轿车行车记录仪显示2014年9月16日姚海瑞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过;交通事故发生后,姚海瑞带领侦查人员指认事故现场、藏车位置及买保险杠、雾灯的地点。上列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二、诈骗事实2013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姚海瑞经常到郭某、石某在凤阳县府城镇南环路经营的金手指足浴城消费,因此与郭某、石某结识。2013年8月份,被告人姚海瑞谎称其可以找蚌埠市地矿驾校校长花钱,不需考试办到机动车驾驶证,郭某、石某信以为真,两人让姚海瑞帮忙办理驾驶证,姚海瑞在金手指足浴店内骗取郭某5600元现金,石某5600元现金、一条中华牌香烟。后姚海瑞失去联系,至今未给郭某、石某办理驾驶证。经凤阳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中华牌香烟价值360元。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1、证人柏某证言,证明2013年七夕节时,其同事68号技师姐姐的男朋友在金手指足浴店里跟老板谈事情,其听到他们在谈办证的事。过了几天,其听郭某说是搞驾驶证的事。这个男的2013年有段时间经常到店里洗脚。2、证人王某乙证言,证明其是蚌埠市地矿驾校校长。其驾校只招收蚌埠市内的学习驾驶人员,没有在凤阳县设立报名点或联络人。现在考驾驶证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必须是本人来驾校报名考试,只有通过考试才能领取驾驶证。其不认识凤阳一个叫姚海瑞的人,这个人也没来其学校为他人办理驾驶证。3、证人王某丙证言,证明郭某是其妻子。2013年时,其妻子找一个叫姚海瑞的人购买驾驶证。郭某和石某把买驾驶证的钱和报名材料交给姚海线瑞后,其也给姚海瑞打过几次电话,问他什么时候能把驾驶证办下来,他每次都说快了,就这样等了几个月,后来他连电话也不接了,找不到人了。2014年春节后,其开车带郭某和石某找到姚海瑞家,对他父亲说姚海瑞骗钱的事,他父亲说找他要钱的人多了,你看你可能找到他,其说再找不到姚海瑞就报警了,他父亲说你们报警抓他吧。4、证人王某丁证言,证明其和姚海瑞以前是朋友关系,2014年分手了。其俩刚认识时,姚海瑞曾跟其说他能办到驾驶证,其也曾把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他,让他帮其办驾驶证,其没给他钱,他也没给其办驾驶证。后来,南环路上金手指足浴城姓郭的老板找到其说找不到姚海瑞,并说是找姚海瑞办驾驶证的事,后来其见到姚海瑞问他是不是给金手指足浴城老板娘办驾驶证的,他说没有这个事。5、证人姚某甲证言,证明姚海瑞是其儿子。2014年的一天,有几个人开车到其家门口,下来几个人有男有女,他们问姚海瑞可在家,其说姚海瑞平时就不在家,他们就走了。6、被害人郭某陈述,证明其和石某在凤阳县府城镇南环路经营金手指足浴店。2013年4月份到8月份,有个叫姚海瑞的经常到足浴店来洗脚,他女朋友的妹妹在足浴店上班。有一次,姚海瑞跟其和石某说他花钱给他女朋友买了个驾驶证,并说他干爷是蚌埠地矿驾校的校长,找他干爷,只要给钱和照片,人只要坐在车里照个相就能办驾驶证。其当时也想办个驾驶证,就问他需要多少钱,姚海瑞说要5600元。到了农历7月8日,姚海瑞打电话问其照片可准备好,其说准备好了,姚海瑞开辆黑色广本轿车(没牌照)到店里,其给了他5600元钱。过了几天,其打电话问姚海瑞可给其报名,姚海瑞说报过名了,等他出差回来给其送收据。过了四五天,石某也想办个驾驶证,就打电话和姚海瑞联系的,后姚海瑞到店里石某给姚海瑞5600元,还问石某要了一条中华烟,说是去帮石某送给他干爷疏通关系的。其和石某打过几次电话问他驾驶证办的怎么样了,姚海瑞或说他干爷出差了,或说他在外地,直到今年过完春节,就再也打不通他电话了。其和石某找到他在西泉的家,他父亲说姚海瑞常年不在家。其感觉被骗了。7、被害人石某陈述,证明其和郭某在凤阳县府城镇南环路经营金手指足浴店。2013年4月份到8月份,有个叫姚海瑞的经常到足浴店来洗脚,他女朋友的妹妹王思杰在足浴店上班。有一次,姚海瑞说他花钱给他女朋友买了个驾驶证,并说他干爷是蚌埠地矿驾校的校长,他能过这个关系从地矿驾校办驾驶证,只要给钱和照片,人只要在车里照个相就能办驾驶证。当时其和郭某就想办个驾驶证,就问他需要多少钱,姚海瑞说要5600元。七夕节的第二天,姚海瑞来店里拿郭某办驾驶证的钱,因其照片没照好,郭某就先给姚海瑞5600元钱。过了四五天,姚海瑞打电话问其照片和钱可准备好,其说准备好了,姚海瑞到店里,说驾驶证现在不好办,需要给他干爷送点礼,买条烟,其就给了姚海瑞5600元钱和一条中华烟。后来其和郭某打过几次电话问他驾驶证办的怎么样了,姚海瑞或说他干爷出差了,或说他在外地,直到今年过完春节,再也打不通他电话了。其和郭某找到他在西泉的家,他父亲说姚海瑞常年不在家。其和郭某才报案的。8、被告人姚海瑞供述,供认2013年九、十月份左右,其经常到凤阳县府城镇南环路经营金手指足浴店洗脚。有次其跟老板聊天时,老板问其驾驶证什么地方办的,其说朋友的驾驶证是买的。老板让其问问可能办到驾驶证,其答应帮忙问。后其在蚌埠地矿驾校找个专门帮别人办驾驶证的“黄牛”,这个人说需要5000元,其到足浴店跟老板说要5600元,600元是其请人吃饭的。老板就同意了,并委托其帮她办驾驶证。过一段时间,足浴店老板让其到她店里拿钱,当时她们先给了一个人的5600元钱,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过有一个星期,足浴店老板又打电话让其再去一趟,还有一个老板要办驾驶证,她们又给其5600元和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照片,还给其一条中华烟作为感谢。其到蚌埠地矿驾校找到那个黄牛,那人要了1200元钱的定金,他给了一张名片。后来其没接到黄牛的通知,名片也搞丢了。过了一段时间,足浴店的老板打电话问驾驶证办的怎么样了,其说如果办不到驾驶证退钱给她们,但一直到现在也没退钱给她们。后剩下的10000元钱被其花掉了。其在蚌埠地矿驾校不认识人,当时其对金手指足浴城的老板说是找蚌埠地矿驾校里面专门给别人办理驾驶证的工作人员,没有具体说是找谁的。其以前的女朋友叫王某丁。9、辨认笔录,证明郭某、石某辨认出被告人姚海瑞,王某乙未辨认出姚海瑞。10、凤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凤价证鉴(2015)49号价格鉴定结论书,证明一条翻盖中华香烟价格为360元。11、蚌埠市地矿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证明,证明郭某、石某未在该校报名学习驾驶证。12、受案登记表,证明郭某2014年4月1日报案情况。另有下列证据证实本案事实:1、户籍证明,证明姚海瑞出生日期及身份等情况;未发现姚海瑞有违法犯罪记录。2、抓获经过,证明2015年1月9日将姚海瑞抓获。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海瑞无证驾驶车辆违反国家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姚海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15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姚海瑞犯有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姚海瑞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交通肇事罪的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姚海瑞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姚海瑞归案后未能如实供述诈骗罪的主要事实,不构成自首,对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姚海瑞构成自首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姚海瑞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姚海瑞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月9日起至2019年7月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二、责令被告人姚海瑞退赔被害人郭泽妹5600元、被害人石玉园596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杨春权人民陪审员  陈 明人民陪审员  黄泽余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金 玮附本案所适用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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