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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执字第1343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2-24

案件名称

青岛百璐佳服饰有限公司与金花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青岛百璐佳服饰有限公司,金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南执字第1343号申请执行人青岛百璐佳服饰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金花。申请执行人青岛百璐佳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花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12年12月4日审结。申请执行人青岛百璐佳服饰有限公司依据(2011)南民初字第20112号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决定如下: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青岛百璐佳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结案。审判长 李 光审判员 李志新审判员 许 毅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张 华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