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源执字第980-1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周立刚与卜德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沂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沂源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源执字第980-1号申请执行人周立刚,男,1971年3月12日出生,汉族,淄博博远商贸公司经理。被执行人卜德华,男,1977年3月22日出生,汉族。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立刚与被执行人卜德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沂源县人民法院(2014)源商初字第49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审判员 贾东生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 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