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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丰民初字第06658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张×1与张×2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丰民初字第06658号本院2015年9月10日对原告张×1与被告张×2、张×3、张×4、张×5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丰民初字第06658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五页倒数第八行“张×2应当按照抵消后的金额向张×5支付房屋折价款”有误,应补正为“张×1应当按照抵消后的金额向张×5支付房屋折价款”。审 判 长  汪成明人民陪审员  冀国庆人民陪审员  项泉慧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柳艾青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