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丰民初字第06658号
裁判日期: 2015-09-15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张×1与张×2等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丰民初字第06658号本院2015年9月10日对原告张×1与被告张×2、张×3、张×4、张×5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丰民初字第06658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五页倒数第八行“张×2应当按照抵消后的金额向张×5支付房屋折价款”有误,应补正为“张×1应当按照抵消后的金额向张×5支付房屋折价款”。审 判 长 汪成明人民陪审员 冀国庆人民陪审员 项泉慧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柳艾青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