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阿市民初字第3708号
裁判日期: 2015-09-14
公开日期: 2016-08-17
案件名称
马耀涛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耀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案由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阿市民初字第3708号原告马耀涛,男,1983年4月26日出生,汉族,现住阿克苏市。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地址阿克苏市。负责人田荣华,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陈新华,新疆白水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马耀涛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马耀涛于2015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的起诉。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期间,原告马耀涛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马耀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4473元,已减半收取2236元,由原告马耀涛负担。助理审判员 张 璐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朱秉坤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