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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黄浦执字第276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4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上海屹杰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久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上海屹杰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久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黄浦执字第2762号之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黄浦执字第2762号申请执行人上海屹杰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叶建新,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朱伟敏。被执行人上海久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法定代表人黎明,执行董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屹杰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久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2015)黄浦执字第2762号一案中,经查,申请执行人上海屹杰印务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黄浦民二(商)初字第1390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顾剑东审判员吴刚审判员吴昊罡二Ο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姜文栋审判长  顾剑东审判员  顾剑东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书记员  姜文栋附:相关法律条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