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全民初字第577号
裁判日期: 2015-09-14
公开日期: 2015-10-11
案件名称
唐义得与黄性兰、张满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全州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全民初字第577号原告唐义得,农民。被告黄性兰,个体户。被告张满姑,个体户,系被告黄性兰之妻。原告唐义得与被告黄性兰、张满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9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唐义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150元,减半收取3575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刘佳倩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唐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