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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丰执字第1625号

裁判日期: 2015-09-14

公开日期: 2015-12-09

案件名称

蔡宗桡与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蔡宗桡,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丰执字第1625号申请执行人蔡宗桡,男,1972年2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被执行人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泉州市丰泽区。法定代表人曾永生,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蔡宗桡与被执行人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3592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的财产;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在银行帐户的存款。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林 斌执行员 温泉飞执行员 王东煌二0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梁娇红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