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融民初字第125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4
公开日期: 2016-07-30
案件名称
陈某与黄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黄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融民初字第1256号原告陈某,女,1976年6月3日出生,汉族,福建省福清市人,住福建省福清市。被告黄某,男,1958年9月23日出生,台湾地区居民,原住台湾地区金门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黄某已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45元,由原告陈某承担。审判长 刘艳娟审判员 王绍荣审判员 陈丽云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刘胜利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