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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执字第00351号

裁判日期: 2015-09-14

公开日期: 2015-09-16

案件名称

颍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陈彭彭、冉雪计生征收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东执字第00351号本院在执行颍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陈彭彭、冉雪计生征收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陈彭彭、冉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陈彭彭、冉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