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武昌民初字第02544号
裁判日期: 2015-09-14
公开日期: 2015-10-08
案件名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武昌民初字第02544号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办公大楼62层。法定代表人:佐藤宽,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赢,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34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A座2302室。负责人:黄剑波,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赢,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横路3号。法定代表人:齐届,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王艺,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本院在审理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诉被告武汉万达东湖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6,774元,减半收取8,387元,由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负担。审判员万捷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程晨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