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佛明法更民一初字第93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6-06-06
案件名称
黄耀文与谢海洋、麦燕霞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耀文,谢海洋,麦燕霞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佛明法更民一初字第93号原告黄耀文,男,汉族,住佛山市高明区,身份证号码:×××0850。委托代理人金富初,男,××年××月××日出生,住佛山市高明区。被告谢海洋,男,汉族,住佛山市高明区,身份证号码:×××1511。被告麦燕霞,女,汉族,1979年11月6日出生,住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千岁村**号,身份证号码:4406021979********。原告黄耀文诉被告谢海洋、麦燕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耀文及其委托代理人金富初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谢海洋、麦燕霞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麦燕霞因经营资金不足于2013年4月8日向原告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至2013年5月8日止,被告麦燕霞于2014年3月18日清偿本金15000元。被告谢海洋因经营资金不足于2014年4月21日向原告借款两笔:一笔50000元,借款期限至2014年10月30日止;一笔50000元,借款期限至2015年2月28日止。被告谢海洋未清偿上述100000元借款。上述三笔借款约定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结清本金。被告谢海洋与被告麦燕霞为夫妻关系,上述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据此,请求法院判决:1、二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135000元借款及利息(暂计至2015年5月7日止,实际请求至本息结清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2、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被告谢海洋、麦燕霞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书面证据。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举证如下: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二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2、《借款合同》3份,证明二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被告谢海洋、麦燕霞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其放弃对证据的质证权利,原告所举的证据来源合法,本院均予以采信。经审理查明,本院确认以下事实:被告谢海洋与被告麦燕霞是夫妻关系。被告麦燕霞因经营资金不足于2013年4月8日向原告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至2013年5月8日止,被告麦燕霞于2014年3月18日清偿本金15000元。被告谢海洋因经营资金不足于2014年4月21日向原告借款两笔:一笔50000元,借款期限至2014年10月30日止;一笔50000元,借款期限至2015年2月28日止。被告谢海洋未清偿上述100000元借款。上述三笔借款均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均约定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的五倍计算;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结清本金。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属于公民之间的借贷,其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谢海洋、麦燕霞虽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也未到庭参加诉讼行使抗辩权,但原告所举的三份《借款合同》可以充分证明被告麦燕霞欠原告借款35000元、被告谢海洋欠原告借款100000元;因为被告谢海洋与被告麦燕霞是夫妻关系,上述35000元和100000元借款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被告谢海洋、麦燕霞应当共同向原告清偿借款共计135000元。虽然上述《借款合同》约定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的五倍计算,但原告在诉讼中请求利息按月息2%计算,并超过年利率24%,该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如下:被告谢海洋、麦燕霞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耀文偿还借款本金135000元及利息(利率均按月息2%计算,分段计算:以50000元为本金,从2013年4月8日计算至2014年3月18日止;以35000元为本金,从2014年3月19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00000元为本金,2014年4月21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792元,由被告谢海洋、麦燕霞负担。该款已由原告黄耀文预交,由被告谢海洋、麦燕霞在履行义务时一并迳付原告黄耀文,本院不作收退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黄永军审 判 员 宋乃良代理审判员 刘生林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谭景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