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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汕中法刑一初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6-06-11

案件名称

杨某甲、李某甲等与卓儒达、陈某甲故意伤害、窝藏、包庇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甲,李某甲,杜某甲,胡某,卓儒达,陈某甲,郭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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