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汕中法刑一初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6-06-11
案件名称
杨某甲、李某甲等与卓儒达、陈某甲故意伤害、窝藏、包庇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甲,李某甲,杜某甲,胡某,卓儒达,陈某甲,郭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