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市执字第1073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6-01-14
案件名称
陈泓钢与山东恒源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市执字第1073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陈泓刚与被执行人山东恒源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本院已强制执行,申请人已确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 此 通 知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