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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习法执字第893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6-01-05

案件名称

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习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习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习法执字第893号申请执行人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明贵,该公司总经理。住所地习水县东皇镇西城区。组织机构代码21503199-8.被执行人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庞付云,该公司总经理。住所地习水县良村镇良村村。组织机构代码21503304-5本院执行的贵州山河秀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处于停产阶段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合议庭评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5)习民商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审 判 长  袁小峰代理审判员  师晨超代理审判员  郭 进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袁 强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