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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历民初字第449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5-10-26

案件名称

马秀英等与张恒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秀英,马苏,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张恒山,宫世红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历民初字第449号原告马秀英(系马合麦提之妻),女,回族,1970年9月1日出生,老兰州拉面馆职工,住济南市。原告马苏女(系马合麦提之女),女,回族,1993年2月1日出生,老兰州拉面馆职工,住济南市。原告马哈力麦(系马合麦提之女),女,回族,1995年1月10日出生,无业,住甘肃省临夏县。原告马达吾代(系马合麦提之子),男,回族,1999年12月13日出生,住甘肃省临夏县。原告马达吾代的法定代理人马秀英(系马达吾代之母),女,回族,1970年9月1日出生,老兰州拉面馆职工,住济南市。原告马风连(系马合麦提之母),女,回族,1947年3月1日出生,无业,住甘肃省临夏县。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原告马达吾代的法定代理人马秀英、原告马风连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宫世红,山东吕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恒山,男,汉族,1985年9月4日出生,无业,住山东省临邑县。委托代理人王德勇,山东众城求真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诉被告张恒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原告马达吾代的法定代理人马秀英、马风连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宫世红,被告张恒山委托代理人王德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诉称,马合麦提系原告马秀英的丈夫,系原告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的父亲,系原告马风连的儿子,多年来一直在济南经营饭馆生意。2014年7月7日中午11点多,被告张恒山骑电动三轮车堵在马合麦提经营的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77号的老兰州拉面馆门前卖桃。马合麦提因被告张恒山影响到拉面馆进出客人和停放车辆让其离开,被告张恒山不肯离开,马合麦提再次要求被告张恒山离开时双方发生争执。原告马秀英听到门外动静后查看并将两人拉开,劝被告张恒山离开。马合麦提突然倒地不起,被告张恒山骑电动三轮车离开,后马合麦提被120急救车送至济南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马合麦提死亡后,按照回族风俗运回原籍甘肃省临夏县榆林乡全岭村前庄安葬。由于被告张恒山非法经营水果影响拉面馆正常经营活动,并与马合麦提发生争执,诱发了马合麦提心脏病复发造成猝死,给五原告造成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1182.93元、死亡赔偿金565280元、交通费25500元、丧葬费23193元、马达吾代被抚养人生活费25668元、死者母亲马风连被抚养人生活费39928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由于被告的过错引发马哈买提心脏猝死,给五原告造成了经济和精神的双重损失,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和公平原则,被告张恒山应当一定的赔偿责任,故五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张恒山向五原告承担上述损失的30%的赔偿责任。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济南市中心医院门诊病历一份,旨在证明2014年7月7日12时,马合麦提在济南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事实。2、居民死亡证明书一份,旨在证明马合麦提死亡原因是猝死。3、济南市中心医院门诊收费票据三份,旨在证明医药费的损失总计1182.93元。4、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情况说明一份,旨在证明马合麦提死亡时间以及当时家属报警情况。5、马合麦提的居住证(2014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9日)一份,历下分局智远、山大路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登记表各一份,临夏县榆林乡全家岭村委会、临夏县榆林派出所2014年10月8日证明一份,旨在证明原告与马合麦提的关系及马合麦提自2001年就在济南做生意,2012年8月28日办理暂住证(有效期限三年)。马合麦提在济南居住生活至死亡前,死亡赔偿金应按山东省上年度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8264元×20年计算,总计565280元。原告马达吾代1999年12月13日出生,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为25668元(17112元×3年÷2得25668元)。原告马风连为死者母亲,1947年3月1日出生,其育有三个子女,被抚养人生活费为39928元(17112×7年÷3)。6、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旨在证明公安局对马合麦提死亡案侦查后不予立案。7、被告张恒山的户籍信息,旨在证明被告张恒山的身份情况。8、尸体运输费结算单据一张,2015年4月20日济南市回民殡葬服务站出具的“关于殡葬车收费情况的说明”一份,旨在证明根据当地风俗原告将死者马合麦提尸体由济南运往原籍临夏,为此支出交通费25500元。被告张恒山辩称,张恒山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被告张恒山的行为与马合麦提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被告张恒山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首先,从事情的起因来看,事发当天被告张恒山骑电动车贩卖桃子,当时车子停在公路上而不是停在辅道上,距离马合麦提的拉面馆有4-5米远,被告张恒山的电动三轮车没有影响到拉面馆顾客的进出,五原告诉称被告张恒山卖桃子影响到拉面馆生意与事实不符;其次,从事情的发展过程来看,当时马合麦提到被告张恒山的电动三轮车前,由于马合麦提与被告张恒山口音以及言语不通,被告张恒山当时没有听懂马合麦提言语表达的意思,在被告张恒山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马合麦提打了被告张恒山脸部一巴掌,此后又拿起摆在门口的凳子想砸被告张恒山,于是二人争夺凳子,这时马合麦提的拉面馆里出来很多人,原告方把凳子抢下来了,被告张恒山一看对方人多便骑上电动车跑了。马合麦提在后面追,但没有追上被告,这就是双方发生事件的过程;再次,被告张恒山对马合麦提的死亡开始是不知道的,直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出所警对其进行调查才知晓马合麦提去世;第四,马合麦提是因疾病去世。总之,五原告主张被告张恒山的行为是马哈买提发病的诱因,没有法律事实和医学依据,其主张不能成立,我方不应承担责任,请求驳回五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张恒山未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根据原、被告申请本院调取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于马合麦提死亡案进行侦查的卷宗材料一宗:1、不予立案通知书。2、2015年1月22日,原告马秀英向公安分局递交的申请书一份。3、2014年7月8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对被告张恒山询问笔录2份。4、2014年7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对被告张恒山的询问笔录一份。5、2014年7月7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原告马秀英询问笔录2份。6、2014年7月7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案外人胡茂国询问笔录一份。7、2014年7月7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案外人赵婷询问笔录一份。8、2014年7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案外人赵圣英、吴晓伟询问笔录各一份。9、2014年7月7日,马哈买提的家属马秀英等人向公安局递交的申请一份。经庭审质证,本院查明确认的事实如下:2014年7月7日中午11时许,张恒山骑电动三轮车卖桃期间遇城管驱赶后,便来到马合麦提(1974年4月1日出生)经营的济南市前停车卖桃,马合麦提以被告张恒山在此摆摊买桃影响其经营要求其离开,张恒山不同意,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推拉。后经原告马秀英等人劝说被告张恒山随即骑车离开,马合麦提在追赶被告张恒山的过程中倒地不起。马合麦提的家属等人拨打120将马合麦提送至济南市中心医院抢救,后经救治无效死亡。门诊病历载明:马合麦提既往有冠心病、高血压病史,心脏呼吸骤停约10-20分钟……经抢救68分钟,患者心脏呼吸未转好,心电图示直线……患者于2014.7.7.13:08死亡;2014年7月7日13:22,医院告知患者家属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可行尸检,以明确死因,患者家属表示“不尸检”,为抢救支付医疗费1182.93元。居民死亡证明书载明:马合麦提死亡原因猝死。原告在事发后报案,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介入调查,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同日,原告写给公安机关的申请中表示:对马哈麦提与他人发生争执,突发疾病,意外死亡的结论,家属无异议;对公安机关排出刑事案件的结论无异议。家属不要求公安机关对马哈麦提的尸体做进一步解剖司法鉴定。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智远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载明:马合麦提在济南市历下区华能大厦老兰州拉面馆附近道路,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意外死亡。后马哈麦提的尸体依照民族内部风俗和家属要求,被运回原籍甘肃省临夏县安葬,为此支付交通费25500元。马合麦提与原告马秀英系夫妻关系,生前育有原告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三个子女,其中马达吾代未成年,1999年12月13日出生;原告马风连系马合麦提的母亲,1947年3月1日出生,原告马风连有三个子女。另查明,马合麦提事发时经营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77号的老兰州拉面馆,其妻子马秀英在公安局的询问笔录中陈述,马合麦提在事发以前患有高血压,平时每天吃两次降血压的药,前年因心脏并住了半个月的医院;其女儿马苏女在公安局的询问笔录中也陈述,马合麦提有心脏病、高血压病史有七八年了,前年查出有冠心病,当时还在济南市中心医院住过院,因冠心病的原因在千佛山医院动过手术……,医生嘱咐要注意身体不能生气。再查明,被告张恒山对原告所提交证据的质证意见为:对五原告所提交证据1、2、3、4、5、6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证据1-3充分说明马合麦提的死亡是因心脏病突然猝死,而且没有其他外伤记载,证明被告张恒山与马合麦提没有任何身体接触,马合麦提没有外伤。证据5不能证明马合麦提在2001年就在济南做生意,只能证明马合麦提与其亲属的关系以及户籍登记情况。另外,五原告提交的暂住登记表,并不是马合麦提的暂住证;该登记表上从2012年8月28日的三年有效期是公安机关对案外人马洒力海签发的,并没有体现出马合麦提的暂住期限;马合麦提生前所经营的老拉面馆地址是历下区华能路77号,五原告提交济南市山大路派出所出具的登记表在区域管辖上不符,所以被告张恒山对登记表的效力与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不能够证明马合麦提从2012年8月份就在济南历下区居住。对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没有异议,但五原告主张马合麦提的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证据不足,因为暂住证也只能反映出自2014年2月份开始在济南居住,至其死亡只有五个月,应该按甘肃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应该按甘肃农村居民的消费计算。证据6不予立案通知书,说明马合麦提的死亡与被告没有关系。对证据7真实性的无异议,对证据8,被告张恒山认为不是一个正式发票,运送尸体产生的费用应算在丧葬费内,五原告另行主张于法不符;根据我国规定,尸体不允许长途运输,所以该费用原告自行承担,与被告张恒山没有关系。对五原告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主张有异议,被告张恒山没有赔偿责任。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对法院调取证据的质证意见如下:对于被告张恒山笔录真实性无异议,但内容上能够体现出2014年7月7日中午11时,被告张恒山由于非法经营被城管驱赶后停到了原告的老兰州拉面的门前,在人行辅道上摆放着老兰州面馆的桌椅,被告卖桃的三轮车距其一米多远,马哈麦提对被告张恒山在此摆摊提出异议,但被告张恒山当时没走,因此发生的争执。其中原告马秀英一直在劝架并劝被告张恒山离开,从以上事实得出事件的起因是由于被告张恒山非法经营并影响到马合麦提饭店的生意而引起的。双方的争执是马合麦提猝死的重要诱因。因此应当赔偿五原告方的损失。对其他的询问笔录真实性无异议。被告张恒山对法院调取证据的质证意见如下:对被告张恒山的询问笔录真实性无异议,充分证明被告张恒山没有和马合麦提发生纠纷的主观愿望,被告的行为也没有形成对马合麦提的侵害事实。对其他的询问笔录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充分证明马合麦提以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并且在不久前进行过手术治疗。事发当天,被告张恒山与马合麦提之间的纠纷根本就没有损害到马合麦提的身体健康,马合麦提的死亡是因为突发心脏病而猝死,马合麦提没有外伤。马合麦提的死亡是意外事件,对此被告张恒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张恒山的行为也不是马合麦提患病的原因。所以说马合麦提的死亡与被告张恒山没有关系。请求驳回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的诉讼请求。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的问题是:被告张恒山是否应当就马合麦提的死亡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张恒山违反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未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场所卖桃,被城管驱赶后来到马合麦提经营的饭馆门前停车卖桃,并因此与马合麦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猝死事件,由此可见,张恒山未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随地停车卖桃的行为系引发双方矛盾及猝死事件的导火索;在矛盾发生后,双方不但均未保持克制、冷静的态度,而且采取了相互谩骂、甚至推拉等过激行为,在双方被人劝开后,张恒山骑车离开饭馆门前,马合麦提又继续追赶张恒山,并在追赶过程中猝死,结合马合麦提的妻子、女儿在公安机关中所做的陈述,本院认为,一方面,马合麦提生前明知自己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史并做过心脏手术,在张恒山离开现场后,无论是从息事宁人的角度,还是从自身身体状况考虑,马合麦提都应当注意避免情绪激动,其继续追赶张恒山并引发猝死,马合麦提应承担猝死的主要责任;另一方面,纵观整个事件发生过程,张恒山违反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到马合麦提的饭馆门前停车卖桃并在矛盾发生后相互漫骂、推拉毕竟是引发猝死事件的诱因,对此,张恒山也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已构成对马合麦提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侵权,被告张恒山对马合麦提死亡应负次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尤其考虑到在被告张恒山被人劝开骑车离开现场的情况下,事情本应就此打住,马合麦提却不依不饶前去追赶,并在追赶张恒山的过程中发生“猝死”,因此,马合麦提对此应负95%的责任,被告张恒山应负5%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本案中,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要求被告张恒山赔偿医疗费1574元,仅就其中的1182.93元提供了门诊病历、诊疗记录及相关票据予以证明,被告针对1182.93元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未提出异议。故,本院对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主张的医疗费中有证据证明的1182.93元予以支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本案中,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提交了马合麦提的暂住证以及暂住人口登记表证明其已经在济南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时间,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为:28264元×20年=565280元。关于丧葬费,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按照山东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标准,主张六个月的工资即23193元。此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且被告张恒山无异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主张的运送马合麦提尸体回甘肃原籍安葬的交通费25500元,本院认为考虑到宗教信仰和民族内部习惯,受害人为回族,按照民族内部习惯将尸体运回原籍安葬并支出一定的交通费属合情合理的支出。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时考虑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被扶养人马达吾代和马风连在济南居住已满一年。本院认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按照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即7962元/年。按照法律规定及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计算方法,原告马达吾代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11943元(7962×3÷2),原告马风连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为18578元(7962×7÷3)。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该两被抚养人生活费应计入死亡赔偿金之中,故本案的死亡赔偿金应为595801元(565280+18578+11943元)。关于精神抚慰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金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考虑马哈麦提在猝死事件中负有主要过错责任的因素,本院酌定被告张恒山应赔偿五原告精神抚慰金1000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金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恒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赔偿医疗费59.15元(1182.93×5%)。二、被告张恒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赔偿死亡赔偿金29790.05元(595801×5%)。三、被告张恒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赔偿丧葬费1159.65元(23193×5%)。四、被告张恒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赔偿交通费1275元(25500×5%)。五、被告张恒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元。六、驳回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470元,由原告马秀英、马苏女、马哈力麦、马达吾代、马风连共同承担4000元;由被告张恒山承担4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温进才人民陪审员  陈桂芳人民陪审员  齐宝东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张 琦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