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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双民一初字第00734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5-09-28

案件名称

姚斌与侯跃正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姚斌,侯跃正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双民一初字第00734号原告:姚斌。被告:侯跃正。本院在审理原告姚斌诉被告侯跃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放弃诉讼请求,提出撤诉的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诉,是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姚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50.00元,减半收取525.00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张印强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娇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