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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罗法船民初字第147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莫树其与邓永才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罗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云罗法船民初字第147号被告莫树其,男,1959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广东省罗定市人,农民,住罗定市。被告邓永才,男,1962年4月2日出生,汉族,广东省郁南县人,现住罗定市。委托代理人邓月明,男,广东恒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莫树其诉被告邓永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莫树其于2015年9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原告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莫树其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05元,由原告莫树其负担。审判员  谢宇平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张宇庭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