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罗法船民初字第147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莫树其与邓永才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罗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云罗法船民初字第147号被告莫树其,男,1959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广东省罗定市人,农民,住罗定市。被告邓永才,男,1962年4月2日出生,汉族,广东省郁南县人,现住罗定市。委托代理人邓月明,男,广东恒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莫树其诉被告邓永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莫树其于2015年9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原告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莫树其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05元,由原告莫树其负担。审判员 谢宇平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张宇庭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