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张执字第877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2003执877终本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德山,马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3)张执字第877号申请执行人徐德山,男,1959年4月18日生,汉族,住张店区房镇镇房东村。被执行人马涛,男,1966年12月8日生,汉族,住张店区五里桥小区10号楼。本院在执行徐德山诉马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尚有22783元未执行,现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ì?ì?ì?ì???¨???萑?搒︴??葠?摧?D?萑?搒︴??葠?摧?D?搒?摧旜?萑?搒??è葠?摧旜?萑?搒??è葠?摧烹-??萑?搒??è葠?摧烹-???灤t愀?摧旜??愁?摧?o??????ā?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03)张民初字第73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邵 昌 学人民陪审员 信 铭 先人民陪审员 刘 方 方二0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 记 员 郑云静???芰??????????┅°?厰???慧”?#?#?#墭#?$寚%?&宄'?(籬)?*?*侜*樔,?-?.歓.繪.?0?0囡1?2?3外3由3?4繥4?6?7?7糌7?8寃8?9?9峹9?;猽;?﹤?﹤瀰﹤?=?=硬?@笯A?B檕B牱B?C炛C?D?D?D?F?H?H?H晿H?I⒃J?K?K椂K忘M椊M?O瓪Q?R?R岊X?Y祒Y?[橷[サ??^?_匶_┶`?`?`?`纡`?a?a?b罚b罍d笖e?g?g?g媍g掝g?h?h?i?j?k???????长??焀???婭??靟????扬?SummaryInformationDocumentSummaryInformation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