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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自流民初字第225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5-10-30

案件名称

吴慧萍与郑秀英、唐裕强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慧萍,郑秀英,唐裕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自流民初字第2256号原告吴慧萍,女,1982年2月14日出生,汉族,自贡市人,,现住自贡市自流井区。被告郑秀英,女,1969年6月11日出生,汉族,自贡市人,住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被告唐裕强,男,1972年12月8日出生,汉族,自贡市人,住四川省荣县。原告吴慧萍诉被告郑秀英、唐裕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9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刘前英适用简易程序2015年9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吴慧萍诉称:2015年2月10日被告郑秀英因其佳缘中介公司资金周转不佳,向原告借款30,000.00元,约定2015年4月9日前归还借款,从借款之日开始每月按月利率3%计算付息,被告唐裕强为担保人。被告郑秀英已付利息到2015年5月。现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郑秀英推说借款其实是担保人用了,担保人认为其责任不大,原告索要未果,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该款从2015年6月起的利息1,800.00元、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为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举示借条一份,拟证明借款事实。被告郑秀英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其庭审中辩称:原告诉称的事实属实;本人已支付借款利息6,000.00元;由于本人将该借款中的两万元转借给了被告唐裕强,被告唐裕强未还款,本人的经济也有困难,故未能还款,现愿意与原告协商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不支付。被告郑秀英为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举示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3张(存款金额5,000.00元),拟证明被告郑秀英已还原告借款的部分利息。被告唐裕强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其庭审中辩称:原告诉称的事实属实;本人只是担保人,要郑秀英还不起借款,本人才还款;违约金金额太大,本人只承认利息,借款利息应按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如果超过了银行利息的4倍,本人就不认可;向原告借的三万都是被告郑秀英拿去了的,本人没有向被告郑秀英借两万元。被告唐裕强未提交证据。双方所举证据经过庭审质证,各方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根据采信证据结合庭审查明事实,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2015年2月10日被告郑秀英因其资金周转需要,由被告唐裕强为担保人,向原告吴慧萍借款3万元,约定借款日期为两个月,如逾期未归还本金将按月利率3%收取利息和违约金10,000.00元。双方口头约定担保人唐裕强的担保责任为:郑秀英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唐裕强承担还款责任。2015年3月19日、5月12日、5月13日被告郑秀英共支付利息5,000.00元给原告吴慧萍。还款期限到后,二被告未归还借款,原告吴慧萍经催收无果,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吴慧萍向被告郑秀英出借借款时,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被告郑秀英应按约定负偿还责任。被告郑秀英提供的证据证明其支付给原告的利息为5,000.00元,为约定借款利率5个月零17天的利息,对2015年7月27日之后未偿还部分的利息,原告诉请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3%及违约金10,000.00元计算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确认为利息及违约金一并不超过年利率24%。被告唐裕强的担保责任为一般保证,依法承担一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郑秀英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吴慧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郑秀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吴慧萍借款30,000.00元及该款自2015年7月27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被告郑秀英不能偿还该借款本息时,由被告唐裕强承担上述款项的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2.50元,由被告郑秀英、唐裕强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前英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梁 姗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