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郯执字第169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1
公开日期: 2015-09-11
案件名称
庞荣平 1696 执行决定书
法院
郯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郯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郯执字第1696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宋保昌与被执行人庞荣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庞荣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庞荣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