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浠水行非执终字第00280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浠水县公路管理局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浠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浠水县公路管理局,周双球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浠水行非执终字第00280号申请执行人浠水县公路管理局。法定代表人汪华,局长。被执行人周双球,男,1965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浠水县人。申请执行人浠水县公路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周双球行政处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1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执行,该案己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终结对鄂浠路政罚字(2014)10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杨 勰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余金山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