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承民初字第02539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09-11
案件名称
赵长海与陶瑞军、承德县磴上乡北大山林场石海森林公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承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承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承民初字第02539号原告赵长海。被告陶瑞军。被告承德县磴上乡北大山林场石海森林公园。原告赵长海与被告陶瑞军、承德县磴上乡北大山林场石海森林公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告主体错误。本院认为,被告主体错误,系当事人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宋玉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孔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