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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绍柯商初字第2207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09-18

案件名称

罗丽、问兵与问兵、李小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丽,问兵,李小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绍柯商初字第2207号原告:罗丽。被告:问兵。被告:李小赛。本院在审理原告罗丽诉被告问兵、李小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李小赛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丽撤回对被告李小赛的起诉。审判员  黄园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徐妍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