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闵刑初字第212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0-26
案件名称
赵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闵刑初字第2122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辩护人瞿蓓,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诉刑诉(2015)19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8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左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某及其辩护人瞿蓓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起,林某某(已判决)从他人处获取境外“太阳城”网络��家乐赌博网站代理账号“abb8622”及“星宝赌球网”代理账号后,开设下级代理账号及会员账号,发展蔡某某(已判决)等人为其下级代理,发展王某某、谈某某等人为其下级会员,组织网络赌博活动,通过对赌、返水等方式获利。期间,被告人赵某受林某某雇用,从事开设及发放下级代理账号、会员账号,记账、结账等事务。2014年2月1日至5月18日,上述代理账号“abb8622”及下级代理账号共接受赌客投注金额达460,359,810元港币。2014年5月起至案发,上述“星宝赌球网”代理账号共获利人民币约50万元。2014年6月24日,林某某、蔡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5年4月13日,被告人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赵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谈某某、王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同案人林某某、蔡某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相关手机往来短信截图,银行对账单,公安机关扣押清单及出具的工作情况,公安机关提供的百家乐赌博网站的账户截图,有关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受雇为他人组织网络赌博活动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并结合其具有上述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本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辩护人以被告人赵某具有坦白情节,系从犯、初犯等为由,请求本院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赵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4月13日起至2015年10月12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数缴纳。)二、追缴被告人赵某的违法所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通过本院书面上诉的,应将上诉状正、副本送(寄)往本院立案庭。审判长 黄红红审判员 赵宇翔审判员 方爱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庞一超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