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启久民初字第00572-1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0-08
案件名称
祖玉东与施黄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启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祖玉东,施黄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启久民初字第00572-1号原告祖玉东。被告施黄辉。本院于2015年7月2日受理了原告祖玉东诉被告施黄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许浩独任审理。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因被告施黄辉长期外出需公告送达,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吴燕燕代理审判员 许 浩人民陪审员 黄 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顾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