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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启久民初字第00572-1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0-08

案件名称

祖玉东与施黄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启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启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祖玉东,施黄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启久民初字第00572-1号原告祖玉东。被告施黄辉。本院于2015年7月2日受理了原告祖玉东诉被告施黄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许浩独任审理。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因被告施黄辉长期外出需公告送达,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为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吴燕燕代理审判员  许 浩人民陪审员  黄 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顾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