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元民初字第174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0-15
案件名称
原告黄玉珠诉被告罗文昌、罗顺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玉珠,罗文昌,罗顺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元民初字第1742号原告黄玉珠,女,1946年7月10日出生,汉族。被告罗文昌,男,1961年3月1日出生,汉族。被告罗顺姬,女,1965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黄玉珠诉被告罗文昌、罗顺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在司法救助申请未获批准后,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第第一款、第二款、《》第第一款、第第二款、第四款、》第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巫朝辉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张 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