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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元民初字第174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0-15

案件名称

原告黄玉珠诉被告罗文昌、罗顺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玉珠,罗文昌,罗顺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元民初字第1742号原告黄玉珠,女,1946年7月10日出生,汉族。被告罗文昌,男,1961年3月1日出生,汉族。被告罗顺姬,女,1965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黄玉珠诉被告罗文昌、罗顺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在司法救助申请未获批准后,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第第一款、第二款、《》第第一款、第第二款、第四款、》第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巫朝辉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张 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