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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龙执字第23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6-03-07

案件名称

齐齐哈尔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市郊信用社诉马学忠金融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齐齐哈尔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市郊信用社,马学忠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龙执字第236号申请执行人齐齐哈尔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市郊信用社。被执行人马学忠。本院在执行齐齐哈尔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市郊信用社诉马学忠金融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马学忠下落不明、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和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裁定如下:终结(2015)龙执字第23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解 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张立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