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肇宁法执字第38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2-23
案件名称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肇宁法执字第38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宁县支行、江学成、梁考连、梁智尤、高萍、黎照珍、梁信尤、江朝南: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宁县支行与被执行人江学成、梁考连、梁智尤、高萍、黎照珍、梁信尤、江朝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2014)肇宁法民初字第11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被执行人江学成、梁考连2015年7月、8月应履行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张 斌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梁冠航